房地产销售部大宗业务管理规定[119737]

房地产销售部大宗业务管理规定。

1、大宗业务是指一宗交易成交金额超过伍佰万元的业务

2、业务员接到大宗业务信息,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主管经理主管经理义务协助处理,以确保达成交易。经主管经理同意,业务员亦可独立处理。

3、大宗业务来源于公司资源投入,业务员及相关人员都有义务促进交易达成。

4、业务完成大宗业务,其业务额分两个标准计算:

若该业务完全由员独立完成的:

★其中500万以内部分按100%业务提成;。

★500万以上部分按50%业务提成;。

(若该业务由他人协助完成的,则视具体贡献情况确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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