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而言,学校企业合作教育形式是“双赢”的,对二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分析了目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 校企合作 高技能人才 问题 对策      一、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教育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关键,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只有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培养人才,才能达到高职院校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办学目的。

为达到这一教学目的,高校须以校企合作为结合点,有针对性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性人才,高校须依靠企业的专家、社会的行家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来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由于招收来的学生是企业未来的急需人才,所以企业愿意在人力和财力上支持学院办学,如共同制订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设备,派出技术人员讲学,设立奖学金等。

这使高等教育学校单方办学,变为学校企业双方共同办学,使学校办学资源大大扩展,教育空间由课堂延伸到车间。

校企合作为学生成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供了更加可靠、坚实的平台。

二、当前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与法规不健全。

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法规的支持,使院校企业合作缺乏依据和潜力。

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支持校企合作,但法律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上。

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监控,没有足够的保障。

因此,“政府呼声高、促进措施滞后”是影响推进校企合作的关键问题。

2.有些企业观念与认识不到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有学者提出当前的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形式是一种“认识性实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同时“学而优则仕”等观念还制约着校企合作的推进;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企业学校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给“校企合作”蒙上一层阴影,具有“学校一厢情愿,企业无意参与”的特点。

同时,尽管国家有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或经营(利润)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训经费,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提取此项经费或将此项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上。

3.深度不足、形式不多。

目前校企合作无论从合作的内容与文化的融合、弹性学制的建立等方面缺乏深度,在合作形式上大多限于建立“校内工业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因此,目前的校企结合其实质是一种“换工式”的合作,虽然“换工式”合作在目前现实条件下有一定的意义,但“换工式”合作对培养目标又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企业以利润为核心来安排教学实践,影响了教学体系的科学性;学校以减轻负担为重要内容来安排实践实训,使产学结合的结构合理性丢失,并导致学生成为简单劳动力的使用,严重影响了教学本质。

3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