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受伤一定是工伤吗?_在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案例] 老王是一家贸易公司的员工,上班途中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时被一辆自行车撞倒。
由于老王年纪比较大,被撞成骨折,而肇事骑车人却溜之大吉。
老王通过治疗康复后,向公司提出,在治疗伤病期间他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要求公司支付医药费等相关费用,而该公司原来对老王是按病假标准处理的。
人力资源部对此意见不一,因为事故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绝大部分人倾向于给老王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部经理感到很棘手,特向律师进行咨询。
[案例分析] 该员工的受伤不应当是工伤,公司按照病假的标准给予其相应待遇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在一般企业中出现率不高,大家接触得也不多,所以一旦发生就会觉得比较棘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8条对工伤有如下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即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也有规定,即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六)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该员工发生事故时,正在上班途中,从事故发生时该员工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这点上,可以看出该员工对该事故的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
但由于该事故是自行车违章引起的,而非机动车违章,因而该事故不属于交通机动车事故,该员工发生了这起事故也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可见,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不一定是工伤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受到伤害者没有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也不一定是工伤。
认为上班途中受伤就是工伤的想法,扩大了工伤的范围,是不准确的。
(供稿:劳动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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