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手中权力,别怕“权力过期”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一名供电所所长酒后撒泼,擅自拉闸停电泄愤,导致全县数千名用户无电可用。(来源:新京报 11月10日)。

在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干部作风之前,我们常会听到个别领导干部这样的说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没想到,时至今日,仍有部分领导干部还在奉行这一“原则”。他们认为:有权不用那是傻瓜;有权不用,显得自己不够威风等等。所以,一旦大权在握,便想用就用,生怕有朝一日“权力过期”了。

鹤壁市淇县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就是典型一例,仅仅因为在某KTV消费后,与经营者发生纠纷,遂酒后进行打砸,更无缘无故拉闸停电,导致县城大面积停电,涉及3000到5000户居民商户,停电时间竟然长达6个小时。此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虽尚未统计,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就已经是很大的了。作为一供电所所长,竟然为泄私愤,滥用手中权力,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利益于不顾,实在是有违领导干部应当全心全意人民服务之初衷。更何况,该供电所口口声称秉承“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这岂不是口是心非!试想那用电户好歹也是你的客户呀?受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的冲击,大家都本着“用户至上”“客户至上”的原则,把顾客看作是上帝,全心全意地为民服务。这也是我们党践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要求所在。作为领导干部,如此耍权、弄权、滥用权力,实属大大的不应该,自然应当受到严厉的惩罚!

话说回来,领导干部即使自己手中有权,那也是暂时的,也是人民赋予的。不要因为想显摆权威,表明自己能力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就任凭自己胡作非为,无法无天,那还了得?!像这样的领导干部要是手中大权在握,那国家岂不乱了套?因此,领导干部应当谨慎用好手中权力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绝不可害怕“权力过期”而滥用手中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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