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盗窃匪警应急处理工作标准

住宅区盗窃匪警应急处理工作标准。

一.队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处业主财物或威胁业主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二.当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三.受调遣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监控中心/保安通知各岗封锁出口,然后看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五.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的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犯罪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出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六.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住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七.若是运行过程作案,没有固定现场地,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八.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九.保安领班做好现场记录,并写书面报告报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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