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高层住宅工程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沈阳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建立值班制度,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学习及灭火技术训练。现场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保管及火灾隐患的处理等工作。

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把消防保卫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经常进行教育,每日检查一次,做到时间、人员落实。

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平面图布置,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应根据工程情况,结构施工阶段,每50m2不少于2瓶,装修阶段每30m2不少于2瓶,现场消防栓周长每120m设一座消防栓、配水带、水枪,设立标志牌,主管径不小于Φ75mm,出水口不小于Φ65mm。设消防泵房,24小时有人值班,各楼竖管每隔一层设一出水口,配套齐全。

保卫人员担负警卫、防火检查、夜间巡逻等任务,值班领导坚持岗位,并做好当天详情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现场要有明显防火标志,要害部位,如木工加工处、库房、配电箱等各配备2个灭火器,消火栓安装指示灯。

重点部位(仓库、油漆库、易燃物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到专设的吸烟室吸烟室内设水桶等消防器材

施工用料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油料、油漆等易燃材料必须专库保存,配置防火器材,设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聚苯板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聚苯板存放处要有防火措施。

氧气、乙炔瓶存放指定地点,不得存放于楼内,两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工地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加强对用火制度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凡明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分库存放存放处远离火源、电源,并配有灭火器。每库之间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保管,严格领发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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