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出纳会计岗位工作职责(5)

学校财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5)。

一、按照国家法令、财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的合法的收支凭证办理收支手续,对违反财务制度收支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妥然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并应每天盘点训存现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不受损失。

三、不得将公款擅自借与私人和移作他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及时做好因公出差借款的归还工作。

四、库有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现额(完中、职中1500元,初中、中心校1000元,其他学校500元)。库有现金超过上述限额,一旦发现意外事故,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保管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空白支票及其他有关凭证,严格按制度规定进行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

六、认真做好各项经费的发放工作,做好差旅费等报销工作;认真开好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及时处理应收应付款项。

七、根据收付原始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库存现金日记帐,按规定编制好记帐凭证,做到日结月清,帐款相符不出差错,每月定期交会计记帐

八、每月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帐面余额与银行帐面余额一致无误。

九、与财务会计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各尽其职,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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