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三)。
1、对现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发《新工人安全须知》,做到人手一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项目部不得分配工作。
2、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法规、法制观念;宣传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班组在上岗前,根据当日生产任务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交底,并有纪录。
4、应工作需要,工人在变换工种时,须经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形式多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使每个人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