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责任的基本特征

摘 要:经济法责任经济法学中是一个基本概念,目前学术界对经济法责任的看法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在结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法责任的概念。在探讨经济法责任概念的基础之上,对经济法责任基本特征进行了探讨,认为经济法基本特征包括了三个主要方面,即经济法责任的双重性、综合性和经济法责任形式多样性等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 基本特征

一、经济责任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经济法责任的概念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分别是: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指的是人们由于违反了经济法中所规定的基本义务,而对此所付出的代价;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指的是经济法主体由于实行了经济法中所规定的法律法规行为而应该承担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的法律义务;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是指对于那些违反经济法学的相关义务或者是不正当的行使经济法的权利,由此而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主体由于实行了违反经济法律中所规定的行为而必须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也可以这样说,经济法主体由于侵犯了经法法中所保护的法律权益,经济法主体必须对这种违法行为而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在对经济法责任的概念进行界定的时候,是从“责任论”和“后果论”这两个方面出发来加以界定的。将法律责任认定为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其优点主要表现在,这是从法律价值标准之一角度出发的。认为法律责任是与法律上所认定的不希望发生或者是明确加以反对的相联系,其缺点是法律之中的否定性的评价,不一定就与法律责任相一致。将法律责任认定为是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的义务,其优点就在与能够有效揭示责任和义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将法律责任认定为是法律上所产生的不利后果,这种界定方法的优点主要在于,是从利害关系这一角度出发来对法律责任法律行为进行揭示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如果只是从自身的切实利益出发而将法律放在一边,那么所产生的预期利益和现实利益就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甚至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综上所述,经济法责任是独立存在的,其责任关系与责任的方式也是独立的。经济法责任是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部门法中所规定的责任具有相一致的责任形态,但是经济法责任还包括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责任的方式,其具备综合性和动态的发展性。从学科划分和部门法划分的相关理论来看,经济法责任完全能够独立存在。按照违法行为违反的相关法律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其中的公法责任指的是违宪责任、诉讼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等,而私法责任主要指的是民事方面责任,很明显上述划分所采用的依据主要是部门法的存在。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是独立存在的,经济法作为一门部门法也是独立存在的,那么经济法所确定的责任关系就势必会存在。从目前来说,经济法理论和实践之中,还没有提出经济法责任的专有方式,也就是说经济法责任相关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这还不能够否定经济法责任关系是独立存在的,也不能够认为经济法责任相关责任方式是独立存在的。经济法责任可以说是属于经济法范围的一个概念,是经济法将权利和义务看作是一个进行调整机制的调整方式,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考察应该从经济法独立性的相关历史逻辑的角度来加以考察。 论文网   二、经济法责任基本特征  经济法是同行政法和民商法等具有传统意义上的法律部门所并列的较为新的法律部门,因为我国经济法从开始到正式的确立时间才只有20多年,经济法责任是传统法律责任形式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将传统的责任形式和相关的内容加以创新,形成具有经济法特色的一整套的特殊责任制度体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法责任的双重性  经济法责任从本质上来看是国家对那些违反相关经济法义务时,所给予的否定性的评价,国家对相关责任主体实行一定的抑制或者是强制行为,以便能够维护相关侵害者的合法利益,使社会经济秩序与关系能得到恢复的有效手段,所以经济法责任具有惩罚与补偿的双重效用。在这里提到的补偿是指,具有经济法责任相关主体以金钱的形式对其所带来的侵害进行支付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这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指,具有相关责任主体对受经济法所保护的相关当事人在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用金钱的形式所给予的补偿。  然而,在经济法责任之中,占有主体地位的方面还是体现在其惩罚性上,这主要是因为经济法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能够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危害性,会使得社会的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所以说必须采取太严格的法律制度来对其加以规范,进行强制性的制裁,最终达到对对行为加以控制,并且保证经济的立法目标能够得到实现。这里谈到的惩罚性,主要包括了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指有责任主体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向国家和社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交代,并付出一定的代价;另一方面是指必须对其违法行为加以及时的矫正,并对其它的适合本法律相关人员或组织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经济法中的很多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其惩罚性的方面,例如在行政处罚的方面表现为加强罚款,在民事责任方面则表现为加强赔偿,刑事责任方面则表现为强化制裁,在很多的方面实行严格的制裁措施。经济法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不将相关责任主体对所侵害对象在价值方面补偿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这主要是因为在绝大多数的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之中,主体之间的地位并不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对价型的有偿关系。因为补偿对象没有办法将补偿进行具体的价值化合数量化,也就是说经济法补偿职责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进行相关的具体操作时遇到了困难,对其作用的范围和领域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经济法责任都具备补偿性,其往往更倾向于惩罚性。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二)经济法责任的综合性   经济法责任按照相关原则的要求,责任是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相适应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按照其基本型性质和程度的不同可以设定的责任措施是有所区别的,也就是说行为本身的差序格局是和一定的差别责任是按照不同的比例来进行安排的。另外,法律责任本身的外在的界限与内在的界 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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