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停用之后

劳教制度停用之后。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月7日上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本文由收集整理制、户籍制度的改革。会上,孟建柱还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最初产生于1955年的肃反运动。在肃反运动中,中央首次明确提出了劳动教养的构想。这一制度的建设,其主要目的是维护政治稳定。   1982年1月21日国务院转发了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将劳动教养的性质确立为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并将劳动教养的收容对象确定为以下六类: (1)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2)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3)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4)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5)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6)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

论文网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其中决定对吸毒成瘾者中经强制戒毒后又复吸的和卖淫嫖娼者中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剔除一些过时的规定,若使用得当,劳动教养制度其实是一个好制度,这个制度让一些公安管不了,法院也判不了的人和行为都有了被处罚的依据,填补了《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惩罚条款空白区,对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有重要作用。在西方国家,同样也有类似于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轻罪制度或保安处分制度,其立法目的与我们的劳动教养制度的立法目的是相同的。   问题在于,与西方同类制度相比,我们的劳动教养制度有一个先天不足的地方,即处罚权在公安而不在法院,这导致劳动教养的实施缺乏监督。与此同时,歪嘴和尚常常念错经,在近来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多个荒诞不经的劳动教养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以维稳等名义,

6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