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黄国哲【摘要】基济法责任制基概念和关键特征着眼国现行济法责任制不足旨济法责任问题并提供有效参考进步促进国社会济稳定繁荣发展。

【关键词】济法责任责任形式商业学科诉讼济法问责制是济法制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济法责任制般具有鲜明社会特征促进社会和济稳定发展确保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共利益核心目标。

济法是协调和管理济发展秩序国机构法其基价值核心是防止市场和政府混乱。

因进步分析济法责任制弊端寻合理有效方法对国社会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义。

济法责任制定义和特征()济法责任定义法律义方面济法责任是指通常由属合法权利济活动主体履行法律义或者是指某人违反法律作种事责任而违反了济法

调济和法律责任重要先条件是客观事实即他人严重侵犯了他们合法权利或积极履行法律规定法律义。

法律方面济法责任主要是指违反济法有关规定济行主体应承担具体责任和义。

法律制角看济法法律责任应被视法律主体身承担某种形式权利和义要义责任性质和违反义行。

(二)济法责任特征济法责任主要特征体现以下几方面。

首先济法责任重要前提是要有关济义客观事实和特殊存。

民法任何世社会公民都可能要承担民法责任但是济法济法责任限制规定围。

济法责任主要对象是有该责任或定义国机构则这些国机构必须承担该责任和义。

其次济法责任实际上并不味着发生更严重有害多数情况下违反济法是潜伏期长和潜伏期长。

鉴这种特殊性段不会发生严重有害但是这种济违规行将对济发展秩序产生不可控制不利。

二、当前济法责任制主要缺陷()济法规定责任形式不是独立根据法律理论领域建议许多专对济法作独立法抱有不确定态其根原因主要是由以下因素首先法律二重性和济法畴各种调整混合。

其次济法没有独立问责路径而综合责任理論支持者则支持济责任法该责任主要由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组成。

相呼唤和积极动可以对整法律体系有效改善产生积极影响也可以更地促进法律监管角色充分发挥。

从这义上讲济法责任是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结合。

从基础理论角看如法律领域成相对独立法律则要单独法律责任但是国目前情况下法医学领域还没有完全认识和支持济。

立法者尚完全接受法律责任形式独立性。

从质上讲济法发展相对较短各方面法律研究还不够深入但是理论和实践层面上仍有许多理论可以探。

客观地说现代社会和济稳定发展秩序要济法充分发挥积极调节作用以呼吁社会和济稳定发展。

(二)无法调企业责任某种程上济法是种社会法和公法不可避免地国社会机构和人造成利益冲突。

从国济管理部门(通常是党央国院济职能)实际工作看这些有关部门机构不仅要履行济管理职能和职责而且要遵守济法

这使得这些部门机构不仅要执行而且要调员都要受到管理主题以及管理和监督约束。

除了这些行政和监督部门外其他受管理济机构和人济和法律责任也相对容易追究并且可以由上述相关部门追究但是协调受控部门济和法律责任却无法有效地追究。

(三)缺乏独立司法和执法部门济法诞生是社会和济发展必然产物而该部法律显然不国利益和特殊群体利益。

社会济体制下国市场和人利益是完全不国机构由不人组成每人都有己利益。

因可以说国机构根不能代表公共利益。

行使国机构权力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些倾向即作济法重要职能部门机构价值观与作济法核心社会法价值观存矛盾。

三、济法责任制完整策略()完善法律对实体济法律法规种种担忧是济诉讼产生重要逻辑基础而济诉讼建设是有效履行济法责任前提。

考虑到济法实际执行和济法责任履行立法是关键出发没有健全法律就不能保证济法顺利实施。

济法是鼓励济稳定运行法律制规因许多济法立法必须充分遵循法律保留基原则由合理立法进行安排只有这样才能确立济法各种责任

济法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我国济法责任制始终遵循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基原则。

济法是稳定济发展秩序法律首先担着调节市场失衡调整社会济秩序保护社会和济稳定发展重要任。

二我们必须避免政府倒闭严格监督政府权利行使确保政府能够合理有效地干预济而没有任何副作用。

济法社会核心价值和重要调手段因济法具有重要公共法律特征调法强制性和制性进步体现了调法。

但是国制定济法济法会计制都使用了所谓民事责任财产责任不足以强调社会济法协调以及充分利用济法法律效力。

这方面可以积极扩展济法责任形式例如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从各种角实现对济法合理调整。

我国应完善济法责任制从行政法和刑事责任济法责任形式探与其他法律社会责任济法责任形式以便济法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外我们必须加强济法普及提高公众对济法认识。

(二)完善济法司法体系起诉安全。

公共利益诉讼程原告通常属弱势群体了防止原告有效地提起或撤回济诉讼诉讼和司法浪费可能会出现形式上问题。

这方面法院可以建立新担保制以满足济诉讼实际要。

预测试系统。

济侵权通常具有相当专业性和复杂性因审理济诉讼前法院必须审原告起诉以确保起诉真实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并防止浪费司法公正。

这种情况下被告和原告也召集起允许进行预审讨论以做出更加客观和公正判断。

3管辖权。

将济诉讼案件纳入民事审判工作部分由地方法院管理。

但是由其社会性质公益诉讼具有重影响因要将其分主要案件和复杂案件并由级法院进行处理。

外济案件通常更专门级法院法官将有格满足济诉讼基。

诉讼权处理。

诉讼从根上不其他形式诉讼但是了确保公民权益必须授予当事人对诉讼终策权。

但是如国机构提起济公共利益诉讼原告将无法由处理其诉讼权利。

外济事件有充分证据和明确事实因不应退出诉讼

(三)完善执法确保济法责任制执行部门独立性。

国济执法通常是行政机构责任与西方济执法不它具有相当独立性。

因就济执法而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行政机构直接干预。

就济执法部门法院而言法院独立性也相对不稳定有会受到行政机构干预。

缺乏完全独立济执法部门济法责任制实施和实现产生严重影響。

这方面我们必须重视并建立相对独立济执法部门以更地满足济法则独立性和日益增长济案件实际。

济司法和济执法部门必须合理清晰地分担工作。

国济正义和济执法权由法院行使。

由济案件具有很强专业性和复杂性因通常会定程上对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以保证济纠纷整体效率和便利性。

具体说济司法行政执法和济执法应有明确区别应建立适当部门以发展科学而完整制。

3制定健全济执法程序。

没有完整程序就不能保证有效执法程序执法占有重要地位。

民事行政和刑事执法具有强且兼容程序。

有利行政权力控制和缺乏控制导致使用任权利不良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必须严格规和管理政府部门制定济执法程序行政权力。

提高济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济法具有法律社会特征因执法人员不仅要具有法律素养而且还要出色济素质。

社会济学要更复杂系统化学部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考虑到社会集体利益基并使用灵活执法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害指数。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和可持续济建设。

5加强济执法监督。

法律监督是确保执法有效途径建立济执法监督体系是执法基要。

济法是种主要以对社会集体理心法律代表着整社会而不是人利益。

执法有效性具有社会性核心短缺是监督对象只能依靠代表社会集体利益指定部门或允许国行使这权利。

四、结论济法问责制包括传统法律责任科学含义济法包括社会关系包括公法关系和公私混合关系。

因这是由各种责任形式集合定但是济法责任不仅是传统法律责任巩固而且赋予了新含义。

济法和目标广泛和方法多种多样法律主题多种多样债制研究对建立济法基理论体系和确保济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参考献[]沈永敏济法责任缺陷及完善策略[]邢台学院学报093()33[]杨帅军关济法责任济法关系研究[]法制博览09(6)0809 相关热词 济法缺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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