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医院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2、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处手续方可住院

3、病员一般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4、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5、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病房通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交者暂停记账(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6、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病人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后方可出院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8、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

9、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处。

10、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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