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市第一中学采购管理办法 采购管理办法

总 则。

条 了规学校采购行加强采购管理明确采购程序采购人员职责提高采购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环保原则根据国有关法律和海珠市政府采购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办法

采购容。

二条 采购容包括学校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教学设备、图、报刊杂志、电子设备、基建及维修等项目

采购机构。

三条 学校专门成立采购组责学校采购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和容接受学校纪检组监督。

采购组组长由主管总(勤)副校长担任成员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采购人员职责。

四条 不论采购预算金额每次采购应有二或以上人员采购

五条 采购人员应了市场行情制定采购预算报批采购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每次采购要货比三做到优质优价;基建及维修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由我方二或以上人员确认工程量送造价审核报价。

六条 作部门采购责人应该严格认真审核部门提出采购项目、数量和预算价格以确定是否确实要采购

七条 采购组责人应该严格认真审核、监督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以及采购程序发现问题应及向相关人员了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八条 采购组成员及其他参与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办法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责验收、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不得以权谋私、接受回扣及其他任何处。

采购程序

九条 申报及审批各采购单位根据要填写海珠市学采购审批表分级审核由校长审批方可办理相关采购工作。

二万元以下项目由校长与相关部门讨论定;超二万元项目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定。

十条 采购严格按照海珠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申请表批复见进行采购安排凡属由市政府采购采购项目按规定执行如行组织采购项目采购组责人和申报部门责人或使用人和采购组其他成员共采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程序和规定。

保证采购物品质量采购人员须到万佳货、得超市、民润超市、乐福、新佳等明码实价型超市以及泰锋、顺电、国美等专业市场采购并取电脑票和发票以用报销

十条 验收和入库物品采购每参与采购人员应票据上签名然由申报人或使用人及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入库(验收人员不少二人)然由使用部门人员)领取使用。

十二条 报销采购人员采购单和电脑票、发票参与采购验收全部人员、财人员部门责人签名由校长审核报销并做采购归档。

十三条 有技术方面要或其他特别要采购除根据办法确定采购人员外使用部门应至少派人参与采购

六 处罚规定。

十四条 任何部门或人按照办法确定采购程序和要擅进行采购所产生费用由其部门或人承担。

十五条 采购人员采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责修理、退货或换货。

十六条 采购人员采购有质量缺陷物品给学校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条 采购组责人或作部门责人采购组成员如因审核不严造成重复购买或不必要购买应承担相关责任。

十八条 采购组成员或采购人员接受供货单位回扣、贿赂或其他处根据情节轻重、金额给予相应纪律及行政处分其所收回扣、贿赂等上交学校处理;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 附 则。

十九条。

()所有涉及学校宣传(包括校外印刷、喷绘)项目和费用管理参照九条执行。

()办公耗材如打印纸、体机纸、油墨、墨盒、碳粉、打印机和复印件零配件采购参照九条执行由采购组系供应商进行采购

(3)接待用餐、住宿方面须事结并按规定使用公卡结算避免累计报销

二十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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