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_烟台西港码头办公室在哪
窗体顶端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持续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 按照市推动“带路”和长江济带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关印发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两带路办发〔06〕7)、《关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通知》(两带路办发〔07〕5)及市交通委员会《关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通知》(交委便函〔07〕70)、《关进步做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通知》(交委便函〔07〕)等精神及全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会议要,进步加强我县岸线保护与高效利用有序开展黄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条件规港口营行长江济带建设。
县政府批准定持续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采取严格关停、完善手续、适整合、规划新建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营、抢占岸线等违法违规行全面规码头布局和营秩序确保港口码头管理规有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对象 00年月日《港口法》颁布全县围取得岸线审批手续、履行建设基程序、取得合法港口营许可证码头;对《港口法》颁布前客观存部分散码头给长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河势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结合《港港区总体规划》修编及我县重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系副主任、县交委主要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交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移民局、县济信息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信访办、海事处、县港航处、长江航道处、街道、街道、镇、镇、镇、镇、乡、乡、县供电公司、县水公司分管责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县交委由县交委分管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县港航处具体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职责 县政府责统领导全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责全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职能职责和属地责任具体实施。
县发展改革委责审非法码头是否履行基建设管理程序会县交委提出港口总体规划区以外码头建设管理见。
县交委责修编《港港区总体规划》责核摸底全县非法码头基情况相关专项整治情况及上报县政府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责专项整治工作期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干扰专项整治 及阻挠各部门行政执法违法行依法打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县国土房管局责对以岸坡治理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实施非法建设和从事非法营等超审批围码头整治工作。
责清理各非法砂石码头临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依法处违反国土管理规定违法行。
县规划局责新增和临码头规划选。
县水局责对长线河道采砂情况及非法采砂重江段、敏感水域进行核以及水土保持或防洪建设名义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实施非审批围营和建设容整治工作。
责采砂作业规管理严禁采砂船作业影响通航和河道行洪安全。
县国税局、地税局责对各砂石码头营者税登记情况和税收情况进行稽依法处违反税管理规定及偷漏税等违法行。
海事处、港航处责各辖区涉砂运输船舶核摸底并开展非法码头水上综合执法严禁船舶非法码头靠泊和装卸作业。
海事处责对非法码头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破坏和侵占航道行实施处罚。
长江航道处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对非法码头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破坏和侵占航道行实施管理。
县信访办责牵头协调信访维稳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集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防控工作。
县移民局责检《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落实情况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工作。
乡镇(街道)责辖区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责清理收回辖区村组租用给非法砂石码头所有用地拆除非法码头构筑物、设施设备及道路恢复植被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 ()高重视。
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高重视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方案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办科室确保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
(二)综合整治。
统筹考虑港口岸线有序开发和地方济发展实际要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
把整治非法码头与加强岸线保护、水陆生态环境保护、规航运秩序相结合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理顺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审批动。
加强港口建设审批管理动机制发改、交通、规划、工商、环保、国土、水利、海事、航道等部门强化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杜绝违规审批非法建设从头遏制非法码头产生。
(四)强化责任。
次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作各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年考核目标重要容领导组办公室会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部门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问题落实专人及收集汇总部门、行业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县交委)县交委汇总分别报告县政府和市交委。
特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07年8月5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