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局医疗费管理制度

()、医疗费享受对象 医疗费享受对象xx系统离休干部、退休人员、职干部职工办理提前离岗退养人员

(二)、医疗费管理原则医疗费管理总原则是参照国医疗规定结合局实际实行门诊费用核定基数包干使用逐月发放节余归已超支不补;住院费用确定限额比例报销;重病症特殊处理。

医院是指镇医院、县医院、县医院。

因公外出和法定假期外地急诊住院必须电告单位批准可以比照县住院办法报销住院医疗费

、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医院门诊。

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3年以上,年人平定补0元月平定补35元;6年至30年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年至5年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5元;6年至0年年人平定补0元月平定补0元;年至5年年人平定补80元月平定补5元;0年(含0年)以下年人平定补0元月平定补0元。

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发放。

、般性住院费用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其标准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

工龄0年(含0年)以下按5%比例报销限额每年500元;工龄至5年按50%比例报销报销限额每年000元;工龄6至0年按55%比例报销报销限额每年000元;工龄至5年按60%比例报销报销限额每年3000元;工龄6年至30年按65%比例报销报销限额每年000元;工龄3年以上按70%比例报销限额每年5000元。

3、重疾病住院费重疾病是指县以上医院确诊癌症、器官移植、脑管外导致神志不清、肢体功能障碍等重疑难病症。

离休干部据实报销

其它人员住院费超限额部分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组审定单位报销75%人担5%。

(三)、具体办法 、xxx局成立医疗费管理领导组责对全局医疗费实行管理。

其组成人员由分管机关局领导组长分管计财工作局领导、分管人教局领导副组长计财、人教、党办、办公室、征收、管理、稽等股室(局)责人成员。

、凡住院治病离、退休干部职工、职干部职工(含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必须先提出住院治疗申请xxx局医疗管理领导组领导批准并指定医院住院治疗。

不批准不予报销医疗费

住院者应先由人垫付医疗费病愈凭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收据报销医疗费

重疾病可先借款出院结算。

3、般性住院如做费用较高病情检(如做、核磁共振检等)必须xxx局医疗费管理领导组批准方可检否则其检费用不予报销

、凡生病住院干部职工如价值较高、或进口高档滋补药品必须县局医疗费管理领导组批准方可开药否则其滋补药费不予报销

5、xxx局医疗费管理领导组认定公伤者其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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