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费开支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外来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单据合格同时具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出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应先提出计划,再开支权限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四、审批权限。凡开支在3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所有开支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大项目开支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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