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院本科精品课程建设和评选条例

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评选工作,建立国家、省、学校三级精品课程体系,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需要。为实现我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创新课程体系的基本构架,我院拟以精品课程建设的方式加强各专业课程建设,从而不断推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了教学质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我院自2008年1月开始实施精品课程建设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及其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决策机构: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学委员会为领导机构,负责评审和监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审、进展、结题以及向上级推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来源:学院将根据我院教学改革实际每年拨出精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作为建设奖励经费。

三、项目评审我院各专业所有的主干必修课程均属精品课程建设工程的评审对象(选修课程依据自愿申报的原则也可列入评审对象)。学院将于2008—2010年期间,每年四月底之前组成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所有评审对象的网上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出十门院级精品课程,并向学校推荐,申报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四、资助方式:推荐上报学校精品课程获得校级以上资助的,则不重复享受学院奖励资助(学校如有文件规定须给予院级配套的除外);没有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资助的则由学院给予相应的奖励资助,所需经费在评审后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按学校规定办理。

五、职责义务:参评课程的负责人须在每年的三月底之前填写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未填的将顺延至下一年度参加评审,三年之内无法完成课程建设并参加评审的将通报批评。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上述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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