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军队会计监督体系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军队会计监督的对象也越来越复杂,监督范围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军队会计监督弱化现象比较明显,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军事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法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的遏制,暴露出军队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缺陷。

因此,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合国会计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会计规则》进一步完善军队会计监督体系。

下载论文网   一、军队会计监督体系的组成   军队会计监督是指军队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军队财务管理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军队本级和供应单位各项资金的组织、分配和使用情况等经济活动及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的检查和督促,是军队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

军队会计监督是以提高军费使用效益为目的,以资金运动为主要内容,以会计信息为主要依据,紧密结合会计核算进行,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它是以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为准绳,它贯穿于军事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一)军队会计监督的主体   军队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军队会计机构及其会计人员。

军队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军队单位经济活动及其会计资料进行监督

按照一般原则,在核算规模较大的单位,都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置合格的专职人员,并进行科学的分工,建立稽核制度

在规模较小、业务比较简单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来负责会计监督工作。

不管是单独的会计组织机构,还是单独设置会计人员及主管人员,都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加强监督,提高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

从我军目前的编制情况看,凡有经费活动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团以上单位,都应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

目前我军会计机构包含在财务机构之中,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和军区(军兵种)联(后)勤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会计机构,分别称会计局和会计处(科);集团军及其以下各级单位只在后勤财务部门编有会计人员。

军队团以上单位的事业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工作。

当然,会计监督主体在制定制度,实施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其它相关部门与人员的协助与配合。

(二)军队会计监督的对象   军队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军队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或资金运动。

具体来说,就是军队单位各项经费收支活动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活动

很显然,这种“活动”中不仅有物的活动,更有人的活动,因为只有人的活动才可以实现经费收支和财产物资管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会计监督既离不开对经济业务活动或资金运动进行监督,也离不开对其中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至于各项资金及其运动过程,包括预算经费及其运动过程、其他经费及其运动过程、专用资金及其运动过程以及随之引起的货币资金、库存物资和固定资产的变动等。

(三)军队会计监督的内容   军队会计监督的内容就是指各项资金的运动过程及其存在形态。

具体包括经费收支监督、财产监督会计资料监督会计行为监督

一是经费收支监督

经费收支军队单位最重要、最经常的一项经济活动

它是军费流动的一个闸口,对这个“闸口”的控制直接关系到军费流动的质量。

主要包括:预算经费收支监督、预算外经费收支监督、其他经费收支监督

二是财产监督

财产是军队单位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物质财富,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

三是会计资料监督

是指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监督

四是会计行为监督

会计行为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所表现的各种活动

会计行为监督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军队会计人员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二、当前军队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军队建设“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施,军队会计监督的对象越来越复杂,监督范围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军队会计监督弱化现象还比较明显,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军事经济活动中的不法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的遏制。

军队会计监督之所以弱化,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会计监督制度不完善   军队会计监督管理体制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军队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由于长期受军队特殊性带来的某些方面的相对滞后,军队会计监督工作中行政干预的成分较多。

一方面军队目前有关会计监督的财务法规比较少,现行的一系列法规制度会计监督只有笼统的要求,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军队财会人员也缺乏执行监督职能的约束性,更无执行保护职责的专门机构和措施。

军队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能能得不到保障,导致军队会计职能萎缩乏力。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加强会计监督工作。

但现实中还存在伪造、篡改会计资料、侵吞公款、超预算开支、私设“小金库”、截留隐瞒应上交收入,逃避正常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

造成以上后果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不完善,以及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不遵守,使之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有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些原则如处理会计事项,既要有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制约;实行账、钱、物分管;凭证管理制度及传递制度等都没有遵守执行。

(三)单位领导的约束机制不健全   一些单位领导为追求政绩,受单位小集团利益的驱动,盲目上项目,超预算开支严重,个人说了算,指使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造成会计人员“想管不敢管”的现象。

这都是由于对单位领导的约束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

而有些单位现有的约束机制又流于形式,出现了“行政干预高于财经法纪,权大于法”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传统的会计监督是财务收支活动和所表现出来的资金活动监督,是对财务活动事后记账、算账、报账的监督

效益监督更注重对资金运动中管理使用、投入出产效益及未来资金投向投量的监督

根据经济的发展,军队建设的需要,简单地对经济行为的合法性监督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转移到对经济活动的绩效控制上来。

军队会计监督职能不仅是控制、制约,还在于服务、促进作用。

随着《会计法》、《审计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的颁布实行,在各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各级党委、首长的肯定,但是会计监督的促进作用还没有深入人心,认识还不到位。

会计监督既是监督又是服务。

在部队不经商,全部吃“皇粮”,经费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要强化服务意识,立足于会计监督,着眼于帮助指导,寓服务于监督之中。

会计监督的服务作用就在于促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确实做到“监督、帮助、促进”,达到保障部队,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会计人员要转变观念,积极参与资金分配及投入方向的决策论证,利用会计信息,进行详实、准确的计算、分析,提出建议,监督投入是否符合部队建设需要,使用是否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军队会计监督体系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军队会计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军队会计法规体系,才能保证会计监督有法可依。

健全和完善军队会计法规制度必须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立法滞后;二是行政干预;三是立法大而不全。

这几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增强会计法规对新形式的适应性,保证会计法规严密性和科学性。

当前要根据会计改革发展的要求,组织修订完善军队会计预决算制度等现行的会计法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把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奖惩措施等依照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外,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军队会计监督条例》,以确定军队会计监督的体制和职能,彻底解决当前存在的“能管不让管,想管不敢管”的问题,保证军队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1.坚持党委“一支笔审批制度”。

完善组织监督,坚持党对军事经   济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体现。

针对个别分管领导容易把“分工负责”当成“个人包揽”随意审批的特点,必须坚持“落实党委分工”与“追究经济责任”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监督

不断引导“一支笔”从落实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和领导班干部经济责任制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为谁当官,为谁用钱的问题”。

严格规范党委议事理财的程序,以集体权力制约个人权力,认真落实党委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定期组织讲评,尤其是要汇报和讲评贯彻落实党委分工,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情况。

党委是决策层,决策正确产生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

重大宏观决策要反复充分论证,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把有限的财力用好。

2.规范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单位有效运作的制度基础。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内部会计监督创造了组织和制度保证。

其主要目标在于有助于贯彻和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对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形成保护,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会计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会计法》虽然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不具有可操作性。

军队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加强发票审核手续,严格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账户的管理。

物资建帐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内部控制制度有法可依,法规明确,便于控制,有效地堵塞漏洞。

3.积极探索互联网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要加快军队会计电   算化管理的进程,把财务会计人员从繁重的记账、报帐等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使之有更多时间进行会计分析,拓展会计监督的空间和范围,促进军队会计监督水平的提高。

建立军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微机联网,提高军队财务工作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反映能力。

要加强军队会计监督的理论研究,善于把最先进的财务理论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三)培养高素质的军队会计监督队伍   要全面加强军队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强化军队会计人员的执法意识。

同时,要建立会计人员双重领导制度,即单位会计人员在接受同级首长领导的同时,还要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

本级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确需更换的事先要征询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以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要建立独立的军队会计监察机构,加强会计执法检查。

可以比照地方税务部门的稽查机构,在军队设立会计监察大队等类似组织,专司会计监督监察职责。

(四)积极引导,完善外部监督   在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要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等相结合。

按照财经法纪的要求和规定,从上到下定期开展会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此外,应通过开展群众监督,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防止以权谋私。

只有依靠群众监督,才能杜绝“小金库”的源头,防止造假和浪费,使部队在现有经费基础上发挥更大效益,使军队会计工作始终处在法规的约束下有秩序地运行。

作者简介:赵凯(1972—5),男,汉族,沈阳军区装备经费支付中心,会计师,研究方向:军队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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