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自媒体发展 [媒体发展与公权规范]
媒体与公权力天生是相制约、相依存关系,方面,公权力依法行使离不开媒体监督,另方面,媒体正常发展离不开公权力规。
改革开放以,我国传媒事业获得了巨发展,特别是新媒体出现与快速成长,使得媒体与权力相关系更加密切。
媒体发展不仅数量扩张,更它从形式到容都发生了重变化,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媒体形式不断创新。
除原有图、报纸、期刊等纸质媒体幅扩张外,电视获得了快速发展,已成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媒体。
作全新媒体形式,对人们生活产生了巨影响。
媒体容从单趋丰富。
改革开放初,媒体容单,主要是党和国政策、领导人活动等,具有极强政治性。
30多年改革开放,媒体容发生了巨变化,涵十分丰富,除原有容外,更涉及民生、济、生活、娱乐、学术等各方面。
既有政策性容,也有非政策性容;既有正面宣传,也反映了些社会问题。
媒体开始走向市场。
市场化改革程,国营上逐渐改变了对媒体管理方式。
媒体从初期“事业单位、企业营”,逐步迈开市场化步伐,开始向产业化发展,现已成受市场关朝阳产业。
改革开放程,媒体功能逐步向多元化发展,继续发挥原有政治性功能外,其信息传播功能进步扩张,化娱乐功能日益彰显。
舆论监督功能逐步成熟,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越越重要作用。
但其发展速极惊人,不仅参与人数超亿,成受众仅次电视媒体,更因其他媒体所不具备动性而对人们生活产生了巨影响,甚至很程上改变了人们生活与思维方式。
公权力是社会发展程不可或缺力量,没有公权力,社会将不能顺利发展,公民权利将无以保证。
但与,公权力也是种带有强制性、扩张性和攻击性力量,运用不当,随可能造成对公民权利侵害。
鉴,现代法治社会都通各种途径对公权力进行制约,其舆论监督已成对公权力监督重要途径。
现实生活,某些公权力主体怠履行职责情况是常见,媒体监督能有效促进公权力主体履行职责。
如轰动全国三鹿奶粉案,媒体曝光下,相关主管机关才运用公权力处了企业违法行。
实践,某些不当公权力对公民权利损害有所见,如009年发生上海“钓鱼执法”案,舆论监督功能可促使其停止违法行。
促进制改进与完善。
媒体对公权力监督,带不仅仅是单案件公民权利维护,某些特定条件下,还直接促进和促成了制完善。
如孙志刚事件媒体报道,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界对收容遣送制展开深入探讨。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便被废止。
如我们稍加观察就会发现,所有这些社会上造成重影响案例,都发生近十余年,而这期,正是络媒体蓬勃发展期。
这不仅是因民数量上庞,更因络媒体所具备交性,使得每公民都可成独立舆论监督主体。
媒体发展背景下,媒体对公权力监督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极地促进了公权力依法行使。
但媒体与公权力关系是双向而不是单向,不仅媒体监督着公权力,公权力也规着媒体。
不,任何媒体都是独立主体,任何种媒体都可成人们实现特定目手段。
广告是媒体主要收益。
据统计,仅009年,全国工商部门就处虚假违法广告案3万件。
当今社会媒体数量众多,但能吸引人们力信息特定段却总是有限,是些不法媒体肆非法其他媒体容,严重侵害了他人权利。
某些媒体利益驱使下,无视身应秉持基立场,不惜宣扬些违背社会生活常识、违背科学原理事物。
如近年发生北京“悟堂”案和重庆“李”案,所以造成如影响,与某些媒体单位有着直接关系。
没有这些媒体推波助澜,就不会世纪还发生如匪夷所思“造仙”行动。
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媒体动性从事非法活动。
以络代表新媒体发展,使媒体不仅成了人们信息,更成了人们直接交流信息手段。
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媒体动性,从事非法活动,给人们生活带了极困扰。
如非法“人肉”、人身攻击、隐私曝光等,都对人们权利造成了直接、现实危害。
媒体发展程存这些问题,完全依赖媒体律是不可能,社会利益多元化与特殊性定了这些问题必须依赖公权力介入。
公权力规从手段上看,可以是立法手段规,可以是行政手段规,也可以是司法手段规;从上看,可以是事先规,如媒体开办要取得公权力机关许可;可以是事规,如某些特定广告营行实施审批。
总而言,离开公权力规,不法媒体违法行就得不到有效制止,媒体业也不能获得长远持续健康发展。
当然,公权力对媒体进行规也要依法进行,违法干预行不仅不了媒体发展程存问题,反而会削弱媒体监督作用,进行影响公权力身公正行使。
不仅如,公权力规媒体行手段,即便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也要取得多方共识。
媒体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公权力对媒体进行规,这些都是媒体与公权力相关系应有容。
仍是,媒体与公权力相还必须保持适当距离,既不可太接近,也不可相对立。
就前者而言,若媒体与公权力太接近,就有可能出现媒体依附公权力情况,不但不能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还可能令媒体丧失应有立场,不当公权力违法行张目。
,公权力正常行使若分依赖媒体推动,则也可能出现放纵少数媒体违法行现象,甚至可能导致定围两者形成利益盟,危害社会公众利益。
比如媒体太强势,乃至干涉公权力依法行使,就会出现所谓“媒体司法”“媒体行政”现象。
更多情况下,则是有些公权力将媒体视洪水猛兽,拒绝媒体合法监督。
这种相对立关系下,媒体监督作用就不能有效发挥出,而公权力行使得不到有效监督,也会逐渐失其公信力。
总而言,媒体与公权力相制约、相依存关系,要他们保持合适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