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工作岗位均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做好善后处理。
3.对已发生的事故应详细调查,做出适当处理。
4.对于隐瞒不报者应追究有关人员及科室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