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系统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

监测系统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一、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准脱岗、离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手续。

三、值班时间内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喝酒会客。

四、监测地点的参数出现超限及报警时,必须及时工区值班室、安监站、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要求及时打印发放报表,不准推迟拖延上报。

六、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要及时排除,并及时工区汇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七、室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整洁,各种仪器、仪表、牌板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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