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物业员工手册:公事处理程序
员工在公事上出现困难或发生争执时,应首先向直属主管报告(此直属主管未必是部门经理)。直属主管将尽力解决,若属权限外的,必须向部门经理请示。
8.2部门经理。
当直属主管解决不了该问题,可用书面形式将调查资料向部门经理报告,指出问题的性质,有关人员及建议办法,同时将副本送行政人事部备案。部门经理着手解决,在必要时可与行政人事部经理商量。
8.3仲裁小组。
若遇重大问题,管理处将会由部门经理或主管、行政人事部经理组成仲裁小组商议解决,并须将调查结果及建议解决的办法呈报管理处总经理裁决。行政人事部经理在任何时候可给予协助及提供意见。
8.4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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