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操作规程
目的:
责任人:
全院医务工作人员。
内容:
1.药品使用个人或部门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
2.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会同报告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按国家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3.对于紧急的药品不良反应,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在24小时内上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非紧急的不良反应,经院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再网上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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