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总结

河长制工作开展总结

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X河市级河长、市河长办、市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构建了河长制管理体系,重拳推进了控源截污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改善了重点流域南河、杨柳河水质,圆满完成了各级验收考核任务,河长制工作在全市领先。

一、X年度工作总结

(一)组织体系全面构建。建立了“两级党政领导、三级河长管理”的县镇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和全县河湖分级名录库,设立了南河、杨柳河、X河(X)、西河(羊马河)县级河长及副河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河长并分别兼任南河、杨柳河河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兼任全县河长制工作总督导。全县河长共296名(其中:县级河长10名、镇级河长110名、村级河长176名),实现了列入全县河湖名录库的519条(个)河渠(湖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X年2月,建立了县总河长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工作人员13人(在编12人、专职5人),办公经费60万元;设置了南河、杨柳河、X河(X)、西河(羊马河)流域河长办公室,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统筹农林局、县卫计局分别作为对应流域河长联系部门,并各落实工作经费50万元。全县12个镇乡(街道)均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工作经费、有配套制度的“四有”标准设置了河长办。

(二)工作方案全面出台。出台了《新津县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新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新津县X年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新津县实施“新津治水十条”推进重拳治水工作方案》等县级方案,明确将河长制管理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县总河长办出台了全县河长制工作10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县级各成员单位出台了29个河长制配套方案,各镇乡(街道)均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编制完成了南河、杨柳河、X河(X)、西河(羊马河)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完成了各镇乡(街道)四大清单的编制评审工作

(三)配套制度全面执行。印发了《新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全年召开了县级河长联席会议4次、县总河长办联席会议4次、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7次、各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1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河长制签批22件,其他县级河长签批65件。印发了《新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制度》《新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向市河长办报送工作简报共50期,其中共7期被采用,并通过《今日新津》、新津县公众信息网等平台及时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信息。印发了《新津县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新津县X年河长制管理工作督导巡查方案》,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的4个督导巡查组,实现每月对全县河长制工作全覆盖督导检查。全年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25次,下达各类督办令31件,完成整改31件。印发了《新津县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新津县X年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全县设置河渠断面水质监测考核点97个,每月通报各断面水质情况,并严格逗硬水质超标扣缴及改善奖励政策,完成对各镇乡(街道)河长制工作的验收考核。

(四)河长巡河全面落实。县级总河长带头用脚步丈量河道,多次巡查南河、杨柳河、X河、西河流域,亲自部署冷水堰水库等13个中央环保督察涉水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场检查兴义镇电厂沟排污口等6个市上巡查发现涉水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开展了泗江堰、龙溪河等重要支流治水净水攻坚行动,发起并参加了河渠清淤义务劳动。出台了《新津县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制度》,研究制作了《新津县河长巡河记录本》,督促全县296名河长和18名河道警长制度化、痕迹化开展巡河护水工作。全年累计巡河护水11179人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89人次,交督办各类问题45件,完成整改45件。

(五)宣传引导全面加强。通过《今日新津》公布了我县三级河长名单并开设了“护五河清水、建美丽新津”宣传专栏,在新津县公众信息网、“水城新津”及政务微博微信建立网络互动平台,向群众送发宣传河长制工作的《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全县设置了河长公示牌195个,公示责任河长、监督电话,做到群众问询事项直接答复、投诉问题快速处置。积极发挥基层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建立12支由村(社区)主任组成的村级水管员队伍和300余支镇级村级党员护水队、巾帼护水队、小小河长、社会监督员等民间河长队伍,将河长制管理、护水公约纳入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参加河渠清淤义务劳动、农村林盘生活污水治理、家庭改水改厕以及环境美化提升。县人大、县政协依法履职,开展4次水环境治理工作执法检查和民主视察。在县委党校举办镇村河长专题培训班2期,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各级河长制工作培训会200余次。

(六)重拳治污全面推进。将消除南河、杨柳河劣V类水质当作刚性任务和民生大事,大力推进工程截污,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程污水管网新建了40余公里、清掏了80余公里、修复了病害点160余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了3座、实施了4座,启动了红岩污水处理厂(8万吨/天)改扩建工程;实施污水收集工程,县城区42个居民小区(老旧院落)完成了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2个镇乡完成了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实施全域河渠清淤工程,清淤了800余公里,农村主要河渠完成清淤10条;实施农村林盘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了首批23个林盘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控污,开展重点水污染源头专项整治行动,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共36家全部关闭,屠宰场共11家、洗砂场共22家、搅拌站共20家、散乱污企业共494家、农贸市场共18家全部完成了整治任务,适度养殖区内畜禽养殖场共569家、完成整治521家,洗车场共90家,完成整治72家,餐饮店共281家,完成整治272家,农家乐共136家、完成整治134家,流水养鱼总量减少80%。严厉整治河湖非法排污,查办了14起水事违法、32起工业企业及21起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案件。加强东关庙、泗江堰引水,完成林碾沟等3条沟渠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城区及农村河渠四季活水长流。1—12月,国控岳店子断面年均水质达III类,省控南河老南桥断面水质年均水质消除劣V类。

(七)滨水项目全面实施。围绕建设滨江花园城,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实施防洪能力提升、水网体系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重大工程,从源头上治水兴水。完成水厂互联互通(应急备用供水)项目,新铺供水管道12.4公里,更换老旧供水管道1.9公里。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项目及百溪堰、梁筏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建成了铁溪河拦河闸、X河广滩段水毁修复等工程,基本建成了羊马河治水工程一期、红石涵养湿地等工程,开工建设了杨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西河左右岸堤防加固等工程,启动了X干流新津段7号拦河闸、新津国有自来水厂等工程,促进了我县防洪能力提升、水资源保护、水景观建设及供水安全。

(八)交办问题全面整改。按照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涉水问题整改要求,全面完成了冷水堰水库违建等13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普兴污水处理厂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等6个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吴店社区公厕截污等12个市上巡查发现的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县总河长办、县目督办、县纪委牵头构筑的暗访、督办、追责“三道防线”,3次集中曝光水环境突出问题150余个,全部整改到位。

(九)工作创新全面探索。河长制公益微视频《河长老秦》被省河长办选送到国家河长办参选,并获得微视频优秀奖。县级总河长亲自主抓,市县人大依法督办,强化与南河上游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的工作联席会商,协调处理输入性污染、南河沿线景观打造及通济堰流水养鱼等具体问题15个,有力推动南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治理工作工作简报《突出“三个首要”重拳治理南河水环境》被省市河长办采用刊发。强化跨区联合水行政执法,开展X河流域违法盗采砂石专项打击行动,相关做法被《水润成都》报道;开展南河、杨柳河、X河、西河河道内非法垦荒和违法搭建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获得X年成都市各区(市)县第1名,县水务局成为成都市各区(市)县中唯一被省水利厅通报表扬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开展3年全域河渠清淤工作,全年落实资金3000万,完成了跨市河渠龙溪河等清淤工程800余公里,工作简报《新津县狠抓“三个强化”推进全域河渠清淤整治》被市河长办采用刊发。

认真梳理对照,我县河长制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体系还需强化。个别镇级河长巡河发现交办问题时往往以口头或电话代替问题交办单或督办件,工作痕迹不清晰,个别村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少、未规范做到一巡一表。镇级、村级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信息资料收集不足,部分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善。镇级、村级河长制工作人员专职少、兼职多,工作力量有待加强。

(二)重拳治水还需深入。餐饮店、洗车场、散乱污企业治理和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河渠清淤、农村林盘生活污水治理、全域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还需加强。巡河发现和督导检查问题的力度还不够,严防新增水污染源和已治理养殖场等出现反弹、及时处置河渠漂浮垃圾等工作有待加强。强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共同治理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跨区治理还需加强。我县部分农村主要河渠比如石鱼河、月花电厂沟、碾河等上游输入性污染影响严重,这些河渠最终汇入南河、杨柳河、X河等干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改善面临挑战。同时,我县河湖多、水面大,来自河流上游的漂浮垃圾多、易堆积,打捞工作任务重、成本高。

(四)改革创新还需持续。在完成河长制工作“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开展“自选动作”不多,新津特色和新津经验挖掘形成少。对标工作和对标管理还不够扎实,干部队伍责任担当意识还需强化,“比学赶超”氛围还不浓。河长制宣传引导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在发挥基层主体作用和群众首创精神方面还需下大力气探索。

二、X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一年冲刺、两年决战、三年达标”的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聚焦水质提升,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构建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化、工程化、目标化实施全域控源截污,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能力提升、水网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建设“成南副中心、滨江花园城”提供坚实的水生态环境支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1.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全面构建,制度建设全面配套。

2.持续推进重拳治水,落实控源截污措施,稳定改善西河、羊马河、X河水质,国考、省考、市考断面水质符合考核要求,力争全面消除全县农村主要河渠劣V类水质,努力实现南河、杨柳河水质达IV的奋斗目标。

3.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主要河渠沿线违法建设总存量消减20%,无新增违法建设。

4.重要河段堤防达标比例不低于50%。

5.总体实现水系连通,四季活水长流,基本保证全县人民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需求。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管理体系构建。严格落实湖长制管理,出台湖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确定县镇村三级湖长和全县湖库名录,设置湖长公示牌。总结X年河长制工作在制度设计、执行及考核方面的短板弱项,精心制定X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督导检查制度、水质超标扣缴和改善奖励制度、考核激励办法以及清河行动等工作方案,从人员配备、经费落实、河长培训、宣传引导等方面不断夯实河湖制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增强河湖长、群众、民间河湖长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在我县镇、村、组三级全面落地落实。

2.强化控源截污处理。(1)实施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实施完成花桥镇、永商镇、文井乡、新平镇等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安西镇、兴义镇等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及红岩污水处理厂(8万吨/天)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2)实施末端收集工程,实施完成龙溪河沿线8个集中居住小区污水收集工程以及兴义镇、永商镇片区污水收集工程;持续实施县城区城中村、老旧院落、居民小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工程,力争把污水全部收集处理。(3)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完成普兴镇片区污水管网修复整改工程、新平镇老场镇管网连通工程、方兴镇场镇生活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等28个镇乡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堵塞管网清掏、病害管网整治、破损管网修复工程,全力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尽可能多的把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实施完成工业园区A区病害管网排查整治工程。(4)实施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按照市级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要求,全面完成石头河、月花电厂沟等8段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5)实施农村林盘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实施完成全县首批23个农村林盘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基础上,X年再实施完成32个,着力解决农村主要河渠沿线林盘污水下河问题。(6)实施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结合“拥江发展”战略,建成羊马河治水工程一期、西河故道、西河右岸堤防加固等工程,基本建成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红石涵养湿地等工程,加快建设杨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西河左岸堤防加固等工程,开工建设X干流新津段7号拦河闸、南河两岸打造等工程。同时,实施完成方兴镇创新河涵养湿地、普兴镇龙溪河生态湿地等镇乡湿地建设工程。(7)实施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风险防控,大力推进西河白溪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完成《X年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清单》任务。开工建设新津国有自来水厂工程,实施完成普兴镇、安西镇、邓双镇有关村(社区)供水主管网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海天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扩建及技改工程

3.强化清河行动落地。(8)持续推进源头整治行动,围绕清查直排污水,紧盯市级台账任务,巩固和深化X年治理成果,全面取缔砂石场及流水养鱼场,整治渔业养殖不少于2000亩,扎实开展畜禽养殖场、散乱污企业、洗车场、餐饮店、农家乐、农贸市场等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整治河湖非法排污,严防反弹,实现达标排放。(9)全面开展打捞河湖漂浮物、清理河岸垃圾、清除河道淤泥、清理非法围垦、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确保河湖基本实现无集中漂浮物、岸存垃圾、淤泥堆积、非法垦荒种植物和新增违建。(10)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强化泗江堰、东关庙引水工程运营能力建设,全力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4.强化督导检查到位。大力实施“一对一”督导检查行动,由相关县领导牵头,建立县级有关部门对各镇乡(街道)“一对一”督导检查制度,专题督导检查以清河行动和控源截污处理行动为重点的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大力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县总河长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委)、县目督办、县四大流域河长办对各镇乡(街道)、相关县级成员单位落实“三项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发点球”方式督促整改。大力开展巡查暗访行动,县总河长办安排专门人员,随机对“三项行动”、河渠水环境突出问题、镇村河湖长执行巡河制度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对重要点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查,每周全县通报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的通报,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强化督严督实,对水质逆势下降、不如实反映问题、有问题迟迟不见整改行动、群众反应强烈、暗访发现问题突出、上级责令整改的情形,或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发现问题才去整改”的应付式、被动式整改情况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

5.强化改革创新探索。督促全体成员单位、基层河湖长从严管理河湖长制干部队伍,加强河湖长制管理对标工作,确定创新课题并开展工作实践,不断引导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林盘截污、河渠清淤及管护、水生态项目建设、河湖长制向村民小组及群众家庭延伸等方面努力探索新津路子,形成新津经验,为全市河湖长制改革创新工作贡献更多新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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