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吃不得,公款不怕吃?]柠檬酸铁铵吃不得

近日,一张近万元的餐饮发票将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系统推上风口浪尖。

记者经过调查后发现,作为一个非纯粹意义上的公益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的经费基本来自于政府,其接待费超标,严格意义上说属于行政违规,而非滥用捐款

(《京华时报》4月18日)   一顿“天价饭”,将卢湾区红十字会推上了舆论的烤架,陪绑的还有民众对公益慈善的信任。

这两天的新闻都在澄清一个事实――这顿原本已经入账的天价饭,就算没有被微博曝光,埋单的也不是民众捐款,而是“政府的钱”。

因此,“对于此次事件误伤中国公益界,专家呼吁网友保持理性”。

真相未明前,公众多少有些不淡定。

如今真相已明,民意何以还是纠结如初?按照就餐者的逻辑,民意的关切在于这钱是不是捐款;而事实上,事件的焦点在于这钱究竟是不是“公款”――捐款也好、财政拨付也罢,只要不是私人的钱,如此随心所欲“吃白食”,就必须为这种行为埋单。

遗憾的是,眼下来看,“天价事件”在两个核心问题上依然“鸡同鸭讲”:一者,“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虽然不是自发捐款,仍然是民众的血汗,没有道理说善款不能乱花、财政就活该可以穷奢极欲;二者,既是行政违规,且影响如此之恶劣,为什么事件仅仅到自查自纠为止?道歉、退钱、通报批评,处罚如此温柔,究竟是惩戒还是纵容?   红十字会的“天价饭丑闻”之所以振聋发聩,在于这起事件颠覆了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期待和信任。

毕竟,它标榜的是“正义的化身”,而善款去向也直接关系着民间慈善的冷暖。

即便这“天价饭”与善款无关,慈善组织在权力面前如此不检点,果真能在其他职务领域判若两人地成为干净的“天使”?   一顿饭,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最关键的是公众对“社会救助团体”的法律道德操守的担忧。

如果这顿“不幸”被曝光的饭,东窗事发之后也只是退钱了事,还有多少 “密不透风的墙”?今后又有多少天价的事物会轻易混入报销的票据行列?相关部门的预算与决算为什么不能趁机来个透明公开的大梳理?制度问题不解决,就算当事人立地成佛,于“后患”来说也只是隔靴搔痒而已。

天价饭”发票一事,让我们见识了相关部门财务大门之“方便”,更让我们领教了部分有财政撑腰的“社会团体”之“阔绰”。

这对公共监督而言,总是件大有裨益的事:我们在紧盯职能部门的同时,决不能忽略了财政贴补的那些“团体”。

有时地方政府很差钱,有时地方部门又挥金如土,“政府的钱”什么时候才可以不要那么“人格分裂”?   (摘自《广州日报》 作者: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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