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未来格局前瞻

内容摘要: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投资主体、投资形式、投资目的、投资对象、投资内部运行机制上均有所不同,并在实践中显示出其投资效率上的差异。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并不能用民间投资代替政府投资,即二者并非替代关系,正确处理民间投资政府投资的关系,对于更有效地拉动经济增长将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投资 财政投资 民间投资 挤出效应      国家信息中心在2003年经济预测报告中指出,今年我国投资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预计全社会投资增长16%左右,其中民间投资将继续加速增长,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将进一步提高,预计增长率达20%左右。当前,我国经济形势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国债投资拉动社会需求的政策作用有限,能否保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间投资潜能的进一步挖掘。因此,从长远来看,需要重视民间投资增长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和巩固民间投资的热情。      正确认识政府投资民间投资的关系      投资是相对于消费的一个概念。政府投资不同于我们常说的财政投资,它是政府财政投资政府部门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资的总和。广义的政府投资包括政权建设投资经济建设投资和事业发展建设投资。其中财政投资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在其允许的财力及一定的财政风险内,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生产建设支出。而民间投资是指家庭、个人、金融机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以获取未来收益为主要目的,用其积累资金或融入资金在国内外经济领域及部分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的资本投入,此外还包括民间消费性投资。从二者的概念中可以发现它们在投资主体、投资目的、投资对象、投资形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民间投资在过去时期内与政府投资相比并不享有同等“国民待遇”的情况下,却以较少的资源获得了较快的增长,说明其投资效益、效率比政府投资要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也可得到验证,产权经济运行中具有极端重要性,交易成本对产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产权界定不清楚,代替市场的价格机制来界定产权,或是否定私人产权的存在,或是政府过多干预资源配置,那么必将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据此有关学者提出以民间投资代替低效率政府投资,以进一步更为有效地拉动经济增长。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在我国现阶段民间投资没有完全启动的情况下,政府投资的地位与作用并非完全能由民间投资所取代。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政府投资民间投资的前提和主导,尤其体现在当前通水、通电、通讯等带有一些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这些都由政府投资来完成。这一系列基础设施的不断加强,为民间投资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在我国现阶段,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产权清晰,相比政府投资与市场经济有着更为天然的联系,由此,市场经济规律也决定着加大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从全国范围看,呈现出政府投资逐渐退出,民间投资随之跟进、逐渐成为投资领域突出“亮点”的趋势。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从地区经济发展看,民间投资与地方经济具有密切联系,民间投资的活跃、民营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着地区经济发展,而并非由政府投资所确定。哪个地区民间投资活跃了,哪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必然迅速,哪个地区的经济实力终将大大增强。尤其是在江苏、浙江等地不仅成为“亮点”而且成为经济“强点”,便是典型例证。由此,政府投资作用关键在于其“领航性、诱导性”,其投资领域主要应集中于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投融资环境的改善上,从长远来看,应改变以往凭借“垄断”地位参与竞争(事实上这种方式的“挤出效应”是相当大的),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以使其引导投资预期的功能进一步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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