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全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流程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修正案自。

年月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有关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 修正后。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者补充内容。)。

修正前 修正后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同时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和个体工商户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结构。为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二、关于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三、关于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四、关于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时间。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每月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为次月7日内。而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其他税种的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般为次月15日内。由于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一个月内要办理两次申报缴纳税款手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负担。为方便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办税,草案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五、关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同时,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抓紧研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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