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摘 要:虽然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2O世纪9O年代初开始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所以改善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笔者首先从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入手,罗列出一系列有利的证据说明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然后阐述了我国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举措,即建立统一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程度,实现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努力的原则。 论文网。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农民老龄化   我国自2O世纪9O年代初开始,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实践证明,建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顺应社会进步、增强社会保障功能,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的客观要求,是迎接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虽然此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所以改善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势在必行。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把“新农保”真正办好,让它成为继取消农业税、推行“新农合”之后,深受广大农民认可并积极响应的伟大变革。   一、我国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我国老龄化高峰来临使我国推行新农保势在必行。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近年来我国已经跨入老龄化社会,更确切地说,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的高峰期。老龄化高峰的步入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使得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等传统养老模式功能相对而言弱化,所以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这在一定程度而言,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将来实现城乡统一化,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会经济目标。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普及程度不够。   谈起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我们不得不说它是非常有限的。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之初,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职工”,而不包含数量广大的农业劳动者。虽然我国不断地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0%左右,要把这么强大的一个群体都考虑的面面俱到已经非常不易,再加上农村人口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都相对滞后,这对保险制度推行造成了巨大的障碍。同时,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变革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农村人口出现分化等。这一系列变革更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置了更大的障碍。   二、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缺乏完善的社会性和福利性。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拥有较多乡镇企业的地区的农民富裕,拥有很少甚至没有乡镇企业的地区的农民贫穷。而我国制度设计,使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既无力缴纳保险费从而也不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这使得社会养老保险出现 “ 保富不保贫” 的现象。另外,还有大多数普通农民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任何补贴。所以扩大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所以,实行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金管理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形成了较为统一的管理机构,不仅可以提高养老金的投资运作水平和效率,也可以保证养老基金的专项使用,防止了腐败。   三、我国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举措   1、建立统一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统一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国现阶段全力推进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主体,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不同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待遇产了差距,造成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所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抓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又能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方能尽快与农村养老保险衔接起来,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2.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程度。   因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比城市养老保险体系要晚得多,所以在发展水平和完善程度上要落后于城市养老保险体系,所以从提高农村人口保险观念开始,努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水平,构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同时,为了普及化的顺利进行,应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监督为核心、社会中介监督和国家监督为补充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体系,以建立一个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的监管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形成了较为统一的管理机构,不仅可以提高养老金的投资运作水平和效率,还能促进农村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 论文网   3.实现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努力的原则。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保险制度,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三方筹资。坚持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努力的原则,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顺利推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缴纳一定的保费,而当地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为参保农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同时国家同样应给予一定的返还。试想,如果完全依靠农民个人缴费,国家财政不予投入,农村养老金以自收自支的方式推行,这不是社会保险,而是个人储蓄。这不仅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推进作用,反而有阻碍作用。 参考文献: [1]段家喜.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行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5. [2]李淑梅.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与建议.经济研究参考. [3]林义.农村社会保障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M]北京: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107,46. [4]董克用.王燕主编.养老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王延中.中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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