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法律责任研究

一、强制医疗概述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正在实施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各更改和添加,专门就具有暴力威胁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强制医疗程序做出了规定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只有在满足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强制医疗

这是目前针对我国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法律规定,是在综合考虑我国被精神病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下,结合国情以及精神病本身的危险性的前提下做出的科学规定

在实践中由公安机关代表政府做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最终由法院做出决定,但它既不是行政处罚,也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处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防卫措施。

这就需要对其加以监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必要也有责任加强对这一事项加强法律监督,本文就对此进行探讨。

二、检察院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最新规定,人民检察院应该对强制医疗程序进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最新解释对人民检察院审查强制医疗的申请以及法院的决定是否合法以及事后的执行等监督内容做了较为简单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就检察院强制医疗监督规定的较为全面。

在这部分,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的规定,就监督内容进行分析,结合实际就监督的方式进行总结。

(一)对强制医疗监督的内容   依据检察院强制医疗的决定、执行等不同环节的监督,可以将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监督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公安机关的监督

对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监督,即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是否合法,即侦查机关在收集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的证据材料、侦查机关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侦查机关对实施暴力行为之精神病人采取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方面是否合法等等。

其次,对法院在审理阶段的监督

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做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是否适当。

审查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程序,审查人民法院强制医疗的决定是否正确、合法。

再次,对强制医疗机构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即在强制医疗执行过程中实行跟踪监督监督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有无违法行为。

审查医疗机构是否对被强制医疗的人实施治疗,是否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是否按照要求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是否保障被强制医疗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最后,检察院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监督,这是检察院强制医疗程序中最后一个环节的监督监督有无解除之必要,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批准程序和批准决定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等进行监督

(二)检察院强制医疗监督的方式   检察院应通过法律监督保证强制医疗正确适用和执行的活动,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

依据目前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检察院强制医疗监督方式可以是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现场监督等。

首先,发送检察建议书。

针对我国强制医疗的决定以及解除程序规定检察院不能对法院的决定结果进行上诉,目前检察院无法就法院关于强制医疗的决定通过一审、二审和抗诉审的程序进行监督,所以不宜采取抗诉监督方式。

发现法院对做出决定或解除强制医疗程序有不当之处,检察院可以通过给法院发送检察建议书的方式予以监督

通过发检察建议,纠正存在的问题,监督对象审查后不予采纳的,应提供书面答复意见。

其次,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

检察院是对侦查机关报请的强制医疗申请进行审查,是在刑事案件进行中的一项工作,因此检察院监督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侦查机关、法院或者执行机构有违法行为,可以依法通过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提出限期纠正意见,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要求监督对象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检察院

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和执行机构应当接受检察院监督,及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并将落实后的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最后,现场监督

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监督除了通过审查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监督之外,还可以亲临现场予以监督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对于是否通知检察院出庭参加则没有做出明文的规定

在实践工作中,强制医疗程序是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之精神病人的一种处理程序,属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部分。

如果让检察院通过到庭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减少法院的滥用权力和腐败行为。

检察院可以出庭参与监督,对于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中的一些特定案件,由检察院派员到现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与监督对象一同维护公正。

这种监督方式具有直接性,能更好地参与监督

参考文献   [1] 陈国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释义[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 汪建成.论强制医疗程序的立法构建和司法完善[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年第4期.   作者简介:宋云云,女,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