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的若干思考

优化税源方式的原则应该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职责到位。

具体应掌握以下几点:  1.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税源结构、税种特点相适应。

税源管理上,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税源的不同形态、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等手段进行税源监控。

2.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行征管模式相适应。

要以管理为重点,兼顾征收、稽查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税源监控,为征、管、查提供可靠的税源资料和信息。

3.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代化、信息化相适应。

要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信息化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形成信息联网,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

4.税源管理方式要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和征收网点布局相适应。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江西省地税系统正在进行机构改革,城市地税征收单位按征管查三分离的原则设置,基层征收单位由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置改为按经济区域设置,征收单位数量相应减少,但税源管理任务并未减轻。

税源管理方式要适应这个变化,既管住户又管住片,既抓住重点又不出现漏管。

在贯彻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税源管理要注意几个结合:  1.管事管户相结合。

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收“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

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专管员下户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征收的多了。

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

这样一来,在税源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

实际上,在税源管理方面,要想切实掌握税源“底数”,管事管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

在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所辖范围税源的了解和掌握是比较充分和全面的,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对其中的优点应当保留和发扬。

按照征管法的精神,税务机关管事不仅仅是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掌握纳税户数量和征收税款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纳税户的日常管理,管住具体纳税户的经营、收入和应征税款情况,并根据经济变化情况对纳税人的缴税能力和缴纳税款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

如果管事管户相相脱节,则很容易出现漏征漏管现象。

2.专业化管理与综合性管理相结合。

一般来说,在一个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对税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各税划片统管,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个体户则按核定的税额缴税)。

这种形式有利于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统一考核标准,考评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业绩。

也有一些地税机关,根据地方税的特点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

我省有的县成立了车辆税收管理所,抽调专人专门对管辖范围的车辆应纳税收进行征管;有的县成立了房产税收管理所,专管城区范围的房产出租税收

由于实行专管,对某个税种税源存量和变化发展的信息掌握得更加清楚,有利于堵塞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并使同类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大致趋于平衡,避免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

实践证明,在一个既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地方税税种的特点,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和综合性管理相结合方式,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达到互补的效果,使税源管理更趋合理。

3.事前源头控制与事后分析相结合。

源头控制即在征税之前就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

统计分析主要是指税款征收上来之后对税收收入来源和结构的再研究,了解哪些是经常性税源,哪些是一次性税源,哪些是主要税源,哪些是辅助税源,哪些税源有增长潜力,哪些税源潜力不大,税收是否征足或者征了“过头税”,等等,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

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统计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

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

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

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

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统计分析的最佳结合,就必须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度,每个征收管理人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而是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传统管理手段与现代管理手段相结合。

现在,电子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各个方面,税源管理和监控同样要依靠电子信息技术,这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

但是,由于城乡地域和税种分布状况的差异,以及地税部门财力状况的差异,造成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平衡。

我省城区地税部门已大量使用计算机,但在广大农村,基层地税征管分局(所)配备和使用计算机还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从整体来说,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就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用先进的网络手段管理税源;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手段,如查阅纳税户的经营和报表,登录税源台账和已缴、未缴、欠缴税款,等等。

通过两者的结合,使税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备。

5.税源管理与制定税收计划相结合。

税收计划税源的关系是历年来税务部门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现在一般的做法是按上年实际完成的税收收入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就成了当年的税收任务。

这种做法虽然简单易行,但在有的时候、有的地方却脱离了税源实际。

有的地方税源比较充裕,收入计划却定得较低,造成有税不收;有的地方税源紧缺,收入计划却定得较高,造成收“过头税”。

产生这种情况,主要是未正确处理好税收计划税源的关系。

严格地说,科学的税收计划应该建立在真实的税源基础之上,脱离税源来制订税收计划,实际上违背了经济决定税收这样一个基本原则。

虽然当前组织税收收入仍需要税收计划作指导,但这个计划必须要有坚实的税源基础,只要税收计划符合,符合税源实际情况,在这个前提下,依法征税,就能做到按计划征税与按税源征税的最佳结合。

要实现税收计划税源管理的结合,就要破除各种糊涂观念,端正组织收入的思想动机,坚持经济决定税收的原则,认真搞好经济税源调查,把此作为制订税收计划的前提。

金人庆局长2001年8月1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些地方,只要真正做到了依法征税,经得起检查和考验,证明了计划指标确实脱离了实际税源,那么计划就可以也应该进行调整。

同样,完成计划后仍有税源,还必须依法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

”金局长的这段话,为税务部门处理税源管理税收计划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正确的思路。

二、税源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围绕地方税的特点,税源管理有着丰富的内容:  1.对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和监控。

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一是掌握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历、经历、纳税信用等;二是掌握背景,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经。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