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工程部安全职责

铁路项目工程安全职责

1、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工区安全工作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

2、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3、负责临时设施设计文件的编制或审查,并组织现场安全技术鉴定;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4、负责编制或审查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交叉、高空、高层作业、深基坑、模板支架工程和重点、复杂工程的专门安全设计。对一般工程作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和组织实施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6、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7、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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