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官员不愿意出国

晚清时期,大清帝国为了解世界形势,计划选派官员出洋游历,并且制定了《出洋游历章程》,作为管理办法,其中有哪些内容呢?

首先,官员出国要具备哪些条件呢?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给光绪皇帝的奏章中指出,“翰詹部属中,如实有制器、通算、测地、知兵之选,坚朴耐劳、志节超迈,可备出洋游历者”。通俗来讲,就是了解一定西学的技术型人才,同时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为什么要强调吃苦耐劳呢?因为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远赴西洋需要长时间的乘坐轮船,而且因为东西环境差异太大,加之中国人浓厚的乡土情结,很多人都将出国看作是一件苦差事,有的官员甚至认为,出使异国与发配边疆无异。大官不愿意干这样的苦差,只好让一些品级低的部属来干。

其次,符合条件不一定能够出国,只是获得了推荐资格,各部将人推荐上去后,被推荐的官员还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出国考试的目的一是为了选拔真正的人才到西方去开阔眼界,另一方面也是受名额所限。当时由于经费紧张,朝廷规定一次性派遣的人数为10—12人,不能超额。考试总理衙门主持。在1887年6月12日至13日,北京总理衙门所属的同文馆内,举行了两场别开生面的考试。内容是边防、史地、外交、洋务的策论。据应试的傅云龙记载,第一天的试题是“海防边防论”与“通商口岸记”。第二天的试题则是“铁道论”和“记明代以来与西洋各国交涉大略”。

考试总理衙门官员曾纪泽等亲自出题、阅卷。这次考试,六部共保举了76人,应考者为54人,初步录取28人。其中兵部郎中傅云龙名列第一,户部主事缪祐孙第二。

为了防止官员不听指挥,逾期不归,《章程》还规定了游历期限,“以二年为限,往来路程均在限内”。逾期停发薪水,改作自费游历

游历期间的待遇怎样?一般为每月银200两,伙食仆役一概在内。为了解决语言不通的问题,每位游历使都可以雇请一名翻译生,月薪50两,可在同文馆等处选择。游历期间的往返船票及在各国游历时的火车票,由国家报销,但是只能坐二等舱。游历使可以预支六个月薪水和公费银一千两,以备应用。如果途中不够,准在大清各驻外机构暂行借支。对于差旅费的报销,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差旅花销必须每天详细登记在册,不可伪造虚报,以防套取国家钱财的事情发生。

章程》的第九条规定,调查考察的任务。“游历之时应将各处地形之要隘、防守之大势,以及远近里数、风俗、政治、水师、炮台、制造厂局、火轮舟车、水雷炮弹,详细记载,以备考查。”。

游历除了参观之外,还有学习任务,对“各国语言文字、天文算学、化学、重学、光学,及一切测量之学、格致之学”,如果曾经留意或选择学习,“亦可以所写手册录交臣衙门以备参考”。游历使回国后应向总理衙门汇报具体的游历情况,“学习何业,所精何器,所著何书”。对于表现优秀者,由总理衙门“择其才识卓著人员,奏请给奖”。

为了增强游历考察的针对性,《章程》的第八条建议游历使在确定各国游历内容时,预先询问驻外使领馆,提前做好计划,防止虚度时光,浪费钱财的事情发生。出洋游历人员由总理衙门发给文牍护照,同时照会各驻外大使及领事官随时照料,给予必要的协助。

游历使领到文牍护照后,必须即行出洋,不必齐帮同行,以免耽误时间、影响考察。《章程》。

中还制定了请假制度,即符合出洋条件者,因父母老病不愿出洋的,可以上报具体情况,免其成行。

一百多年前的人因为历史条件的限制,对于出国或多或少有一些疑虑和不安,在出国考察学习已经蔚然成风的今天,其中的很多问题现在已经不是问题。然而,这是古老的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一步,这一步或许带着疑虑,但是它本身就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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