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生公寓学生人身安全,创造一个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学生进入公寓后须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楼秩序及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公寓楼留客住宿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严禁在非节假日时间内打扑克。楼道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及其他物品;严禁公寓楼内打球、踢球;严禁攀跃阳台。

3、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关门前须退回宿舍关门后回宿舍的,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4、学生、教职工进入学生公寓须佩戴校徽,或持住宿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5、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须到值班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6、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7.学生严禁在楼内经商,随意张贴广告。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人公寓楼

8、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门。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盗、失火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跟值班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保卫处联系。

9、严禁宿舍楼内自炊。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使用床头灯;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热杯等禁用电器。

10.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物品原价予以赔偿,后果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对维护学生公寓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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