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摘 要:我国大中城市住宅用商品房价格明显已经过高,过高的房价致使城市居民购房成为基本民生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多项房价调整政策,然而效果却不是很明显。本文旨在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剖析房价上涨且难以下调的现实原因,从而为怎样调整房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关键词:房价 房价收入比 房地产成本 住房入住率。

房体制改革的进行、房企上市禁令到期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的实施使我国房地产业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2003年—2007年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过快过热的时期,各大中城市住宅商品房的价格飞速增长。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整,然而效果却并不明显。截止2009年底,我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仍是居高不下并有攀高之势。对于房价大幅上涨的真正原因各家说法不一,抑制房价的政策也因此收效甚微。  一、房价虚高的事实  关于房价过高的认定,学术界仍存在着一些争论。房价收入比是目前较有说服力的房价高低的衡量指数之一。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式,是以住宅套价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中值套价是整套房子的总价,也就是以平均每平方米的销售价格,再乘以一个标准化的面积。中值意指中间值,也就是所有房子的总价排列中,居于中间的价值。在统计样本比较多的情况下,中指基本上约等于平均值,因此可以用平均值来计算。  从房价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来看,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 毕业论文   在2003年左右,我国房价收入比基本上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从2003年开始,全国及主要几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开始升高,到2007年,该比值已经远远超出了3—6倍的合理范围。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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