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

OHS管理体系文件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从而确保:

(1)它们能够被恰当定位;。

(2)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关键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资料的现行版本;。

(4)及时将失效文件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5) 法律、知识性文件资料,予以适当标识并保存。

1.理解要点。

对OHS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如文件标识、分类、归档、保存、更新、处置等等,是文件控制的主要内容。文件的保存要有一定场所,有专人保管,并有一套机制保证文件的时效性。过期作废的文件及时收回处置,新的文件及时到达使用者手中,文件控制是对整个体系所有文件控制和要求,为了实施对文件资料控制,除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外,还应有适当的支持文件。组织可结合自己的特点和需要制订如受控文件登记表文件修改登记表、收发文件登记表等。文件控制在ISO9000系列中已有较严格的要求,可参照执行。

另一方面,OHS管理体系着重在体系的运行和危险因素的有效控制,而不是建立过于繁琐的文件控制系统,在建立体系和运行体系中要注重实效。

2.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制定和保持了控制文件文件化程序,是否对有关的文件包括相关方的资料都实施了控制(如:是否建立OHSMS文件资料管理程序、设计文件资料控制程序、工艺文件资料控制程序等)。

2)是否能保证体系运行的各个重要岗位,都能及时得到相应文件的现行版本。

3)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而保留的已作废文件是否都进行了适当的标识和管理。

4)文件的收发、复制、归档是否都有编号,有责任人员签字。

5)文件更改、修订是否有原审批部门审批。

6)文件发布前是否由授权人员审批其适用性。

7)文件修订时,是否制定了相应记录和更改清单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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