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井架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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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井架的底座必须安装在坚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轧桩上部必须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附墙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3、搭设井架必须设置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与地面的夹角应为45~60°,并必须与地锚或桩头连接牢固,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禁止使用钢筋代替缆风绳。

4、井架吊兰必须装设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层头门,内外落门;吊兰两侧必须装有不低于1米的挡板或网片。

5、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撑、斜撑、缆风绳等严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

8、搭拆井架设置警戒区域,并指定专人负责。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应用临时上下滑轮输送,严禁任意向下乱抛、仍。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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