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设备选用控制措施

施工机械设备选用控制措施

⑴本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类型齐全、配套完整,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其机械状况能满足工程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⑵本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使用与操作,保证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或其它公路受到损伤或损坏而造成污染。

⑶在本公司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保证严格执行。若监理工程师发出了变更令,则按变更令执行。

⑷如果我公司要求使用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

⑸如果替换机械经试用后,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施工机械进场,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负担。

⑹根据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安排,我公司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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