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探微

摘 要: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居住需求,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着眼于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满足出发,就如何通过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进行思考。 论文网。

关键词:住房住房公积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十几年来, 在改善广大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住房公积金在对低收入购房政策扶持上作用有限,需引起重视,并拿出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难以使低收入家庭受益的原因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收入家庭帮助有限  房改以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全面推进了市场化改革,在市场化运作下,房价出现了持续快速上涨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低收入群体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有的即使有公积金,由于额度低也难济于事。相反的情况,高收入者一般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购房时既可以提取,又可办理购房贷款,而且基本都能享受最高贷款额,能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购房。实际上,就让住房公积金难免“劫贫济富”之嫌。同时,在公积金贷款政策上,存在着倾斜高收入者的问题,现行的贷款制度,贷款数额与公积金缴纳数额成正比,高低收入者在公积金贷款额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差距,低收入者较少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的好处。  (二)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没有惠及大众   从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覆盖来看,存在着覆盖率低的问题。其主要覆盖面集中效益较好的垄断行业、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这些单位的职工大多为中高收入者。而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下岗员工,非公企业合同工、个体经营户、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却没有涵盖进来。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8031.3万人,与全国几亿的在岗员工基数相比较,覆盖率很低,最需要得到住房保障的人群没有从中受益。  (三)缴存标准和提取政策不够科学合理  在缴存基数上,目前的政策缴存基数没有合理明确的界定,主要以缴纳者的工资基数为参照,同时制度只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并没有限定下限,这种制度导致了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明显偏低的问题,进而导致公积金分配的不合理。在一些效益一般的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数额不足百元,而效益较好的单位,缴纳数额则高达数千元;在缴存比例上,全国发展也极不平衡,低的不足5%,高的则高达15%;在公积金提取上,目前的政策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支付房租、家庭装修等住房消费不能够提取使用公积金。例如,低收入者往往租房生活,房租就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但由于公积金不能使用,只得望房兴叹。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思考  (一)加大贷款政策低收入家庭的倾斜力度  结合低收入者的实际困难,应对现有贷款政策低收入贷款政策制定和首付比例调整等方面进行调整,在政策上扶助低收入家庭低收入贷款政策制定,就是在低收入家庭购房时,提供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购房者发放一定的利息补贴,减轻低收入者的还款压力;调整首付比例,针对首付往往是低收入购房的主要制约因素的情况,在政策上应进行相应的调整,按照低收入者的具体收入情况,划分相应的等级,针对不同的等级设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扶持低收入群体购房。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在政策上,要加快住房公积金立法进度,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缴纳制度,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范畴,使个体小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个体经营者以及农民工都能享受这一政策,同时应加强监管,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高人们享有住房公积金权益的意识,扩大覆盖面, 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实施;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扩面新举措,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及执法促动的作用,努力扩大覆盖面;在机制创新上,可以探索住宅储蓄机制建立,对于没有条件缴纳住房公积金低收入者,在政策上参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首付等政策,通过个人自愿建立住宅储蓄账户的方式,弥补公积金的不足,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扶持低收入群体。 (三)完善公积金缴纳标准和提取使用办法 在公积金缴纳基数上,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进行合理测算,对低收入者的公积金缴纳最低金额进行明确规定,规范公积金缴存,同时限制并降低高收入者的缴存上限,障其权益;对收入低于城镇最低标准的职工,可灵活缴存方法,比如,免交个人缴存部分或降低个人缴存标准等;在公积金提取上,在办法上应允许低收入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管理费、房租、住房维修等住房消费,提高低收入群体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对于特发事件造成生活确实困难的低收入者,可以进行人性化管理,在取得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允许其提取公积金用于其日常生活支出。  结论  总之,住房公积金应进一步加强改革,突出政策上对低收入群体购房的倾斜力度,让更多的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为促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贡献力量。参考文献:[1]赵俊华,佟广军.浅谈住房公积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 2009,(02):132—132.[2]周山金融危机下运用住房公积金改善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思考[J]中国商界,2009,(02):190—190.[3]李晓虎. 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8,(08):107—107.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4]史晓红. 如何发挥好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中的作用[J]. 改革与开放, 2009,(07):61—61.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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