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山庄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山庄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1.山庄印章指"XX园"的公章专用章,"XX园"公章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授权专人进行保管专用章由部门经理授权的专人保管公章专用章保管人统一造册登记,于行政办公室备案,保管人的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先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手续。

2.山庄印章保管人必须严守职责,一丝不苟,印章设专柜保管,随用随取,用后即锁,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携离办公室,特殊情况,印章携离办公室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空白纸、信封或空白介绍信加盖印章

4.山庄公章的使用规定:

①非正式的确认、证明、介绍信等函件,由主持业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定,由公章管理售货员盖章;。

②文件、合同、重要介绍信等函件需要加盖"XX园"公章时,必须总经理签批,总经理不在山庄,可由总经理授权人代签;。

③对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盖章。

5.山庄印章的每一次使用必须印章保管人进行登记,并将《印章使用申请单》存档。凡加盖"XX园"公章的发文,行政办公室必须留底存档。

6.山庄印章的刻制,尺寸和样式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定,任何人和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7.新印章在启用前,必须留印模以备查,行政办公室根据印章的使用范围向有关单位发出启用通知。

8.作废的印章要及时上缴,并通知有关部门。公章如有遗失,须立即上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发出遗失和作废声明和办理其他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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