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理室接收标本及发送报告登记制度

第五医院病理接收标本发送报告登记制度。

一、接收标本制度。

1、门诊标本收取要核对好标本送检单名字及送检部位及数量,无单或无标本者拒绝收取收取标本后要填好患者回执单,并告知患者要凭单按时领取

2、住院标本接收登记住院号,姓名及标本部位及数量,由接收者和送检者共同签字,并要求有签字具体时间。无送检单者拒绝接收

二、发出报告单登记制度。

1、门诊患者凭回执单领取报告单领取时收回回执单,无回执单者不能给发报告单,同时登记领取报告单姓名及病理号,并由领单人签字

2、住院报告单发出前要登记患者住院科室,住院号,病理号,并由送单人签字,临床住院部收到病理单时,由接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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