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现象须引起重视

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现象须引起重视  

目前,农村发展党员普遍存在着家族化倾向,甚至出现了一个村班子,由两大家族把持或控制的局面。这边是“孙家店”,那边是“李家班”,二者轮流坐庄。发展党员出现“近亲繁殖现象,主要表现为三种方式:一是姻亲家族型。其特征是党员中彼此之间有姻亲关系,如父子、叔侄、姑嫂、甥舅、兄弟、连襟等,这些关系中的“家族链”构成一个利益群体,党组织活动几乎围绕其家族意志而展开;二是宗亲部落型。由于自然村、大姓、大房头在人口上占据优势,一些党组织发展党员时以此划界,以强压弱,出现了“村落分大小,大哥挤小弟”的现象。三是利益派系型。村干部和被发展人员有着共同利益,各有所图。村干部认为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能够为自己拉得选票;被发展人员认为可以享受一些党员的“特殊”待遇,因此形成以党支部书记或其他村级组织领导成员为核心的各种派系和团体。  

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现象,在农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危害极大。一是败坏党的威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向党内补充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活力,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途径。新党员素质的高低、品德的优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晌着党的战斗力。一些村党支部书记从自身利益出发,发展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入党,明显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二是使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家族化派系现象较为严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绞尽脑汁搞“家天下”,往往以党员大会集体研究通过为由,维护小集团利益,与广大群众争利,有时会做出与上级党组织对抗的行为。三是弱化了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由于党员队伍素质不高,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能正常发挥,战斗力大大减弱,从而直接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工作。  

要防止发展党员中的“近亲繁殖现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严格发展程序。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始终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加大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把关力度,积极完善党员发展“两推一公示”制度,严格入党手续,严把“入口”关。二是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党性教育,使其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做到为党的事业选人用人。同时,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规定,坚定政治立场,纯洁思想意识,提高素质,规范言行。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党员处理的有关制度,敞开党员队伍“出口”,对不符合发展条件而发展亲属党员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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