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济处罚措施(安全目标)
我方承诺:如果本工程达不到安全目标,造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发包人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的经济处罚。
我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施行经济承包担保奖罚制度。按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员、一般工程管理人员划分四档,以项目经理1.0万元为基数,各档间按照0.8的系数向主管部门交纳安全保证金,施行目标奖励,达到安全目标给予担保金额50%的奖励,未达到安全目标按照25%、50%、75%、100%四个档次扣除安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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