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ATM机安装场所安全协议书

银行ATM机安装场所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提  的场所安装大堂式ATM一台,为保证ATM的安全和正常工作,根据《厦门市金融机构离行式ATM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细则》要求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ATM场地使用协议,双方约定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1、甲方在   所在区域应24小时有人值班。

2、甲方提供安装ATM机的场所,必须有足够位置便于运钞车进出、停留,ATM机安装位置距离运钞车停留处不超过20米。

3、甲方提供给乙方安装大堂式ATM机的位置面积应不少于2平方米。甲方应为乙方建设ATM机房实体防护提供方便,并不得影响ATM机的安全使用。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ATM机的安全防护,一旦发现ATM出现故障,或被人为破坏,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若收到本ATM机预警提示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或其派驻值班人员)有义务协助查看ATM周边情况,并把现场情况如实反馈给乙方甲方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24小时联系电话:

5、甲方协助乙方做好ATM机取款处的环境卫生,维持ATM机外部空间不被占用,确保良好的取款环境。

6、甲方确保乙方人员进出ATM机房通道畅通,在装钞门附近1米内不得堆放物品,影响ATM机装钞门的开关。

7、甲方确保乙方ATM有足够的通风条件,不能在ATM顶部或ATM机房顶部堆放物件。同时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碰撞ATM装置。

8、甲方确保不得在乙方ATM机摄像头监控范围内堆放物品或遮拦物,阻挡摄像机正常工作。

9、甲方提供的场地出现使用用途变更或更改租户等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同意。

10、甲方不能遵守上述条款,乙方有权拒付编号为 的合同项下的管理费,并解除合同;甲方因违反上述条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5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