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为协助学校加强教育,特组建学校家长委员会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如下:

1.征求学生、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教育

2.向学校反映家长意见和建议。

3.协助学校指导家庭教育

4.帮助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专题调查,为家校协同教育的决策提供资料,当好参谋

6.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接受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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