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官员级别待遇 [可否先行公示官员待遇]

官员财产公开,当局犹豫20多年下不了决心。

那么,是不是可以退一步,先将各级干部的各项待遇公示于众,超标者予以处罚,让官员接受民众的监督,以预防腐败堵住国库漏洞呢?   为什么要提出先公示干部待遇?因为在中国,干部待遇一直就不清不楚,显性隐性特权无处不在,是腐败的制度温床。

中共早在延安时期,干部就分三六九等,讲平等搞“供给制”,但干部级别从配发的制服上一眼就能看清楚:高干上衣有四个口袋,一般干部两个口袋,士兵没有口袋。

待遇的明显等差,让奔赴延安且早年上过北大的知识分子王实味深感不满。

中共进城后干部待遇等差进一步拉大。

有学者计算,1950年党政干部分为25级,工资收入最高一级是最低一级的28.33倍。

1955年全国统一实行职务等级工资,进一步提高高干待遇,工资等级扩为30级,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加上地区物价津贴,上下工资差距扩大为31.11倍。

干部13级以上者为高干,除有显性的优厚工资外,还有隐性的特权,如住宅、专车、生活秘书等,可以到“特供”商店去购买普通人买不到的“特供商品”,其工资含金量因而大大升值。

医疗待遇则有一般民众享受不了的专门的“高干病房”。

“文革”时表面上对普遍的官僚特权猛批了一阵,高干首当其冲受到很大冲击。

但平民子女要招工、当兵、上大学都须攀“关系”,实际上仍是等级官僚特权至上。

“文革”结束,高干特权迅速恢复。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权力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干部贪污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权贵官僚特权愈演愈烈,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某些官员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享用公车、侵占挪用、出国旅游“考察”等,使政府的行政开支居高不下。

高级干部到底应享有什么样的待遇?工资、补助、奖金、用车、住房、医疗到底是一个什么标准?在全国范围谁都说不清道不明,成了一笔糊涂账。

我工作的政府管理学院每年招收数百MPA(公共管理硕士)学员,相当一部分来自政府各单位,其中有不少来自财政局或老干部局。

他们来面试或答辩时,我常有心问他们关于政府行政开支、干部实际耗费,及老干部离休实际待遇、住高干病房实际开销等问题。

想不到他们竟几乎都回绝说:“对不起,单位有保密规定,不能泄密!”只有一个学员神秘地告诉我,高干病房往往一个人的开销就超过农村一个村,甚至一个乡的开销!到底开销多少,是个无底洞

高干病房无底洞,干部用车是无底洞,滥发福利奖金是无底洞,公款吃喝是无底洞,大量的民脂民膏就这样被挥霍掉。

到底挥霍掉多少,政府保密还不允许纳税人追究。

正是这个保密,使腐败丛生。

政府开支、干部待遇甚至成了“国家机密”,这在发达国家的议会,是绝对绕不过议员的追问,逃不过民众监督的!   干部待遇本无保密可言,应定出死标准,财务公开,行政开支要列上限,公与私划清界线。

高干病房这种明显的特权更应坚决取消,否则,又如何称得上“权为民所用”,政府的公信力又如何维持?官员按级别享有一定的待遇并非不正常,但既然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必须让纳税人监督,且必须有一定限度。

那么,是否可定出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并公布于众,某级干部住房面积、医疗保健等各项待遇都张榜公开,以便民众监督。

凡超标者均需接受民众质询,受罚下台,以此限制干部特权,构筑一道防护墙,堵死财政的无底洞

不铲除特权就不能铲除腐败。

共产党干革命不是为了自己个人翻身,如果党员当官享受特权,那么一切宣传说教在老百姓心中还有什么意义?当然,公示各级干部官员待遇标准,只是反腐防腐的初步办法。

标本兼治、真正有效的办法还是官员财产公示立法,但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阻力重重的情势下,先公示官员待遇标准,或许是最终推行阳光法案的先行步骤。

■   【宏伟荐自《同舟共进》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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