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国家政治学科(条例)制度范文—《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政治条例

析国政治制——《邦党人集》九刘韬、“邦”与“共和”开汉密尔顿便鲜明地提出己论“牢固邦对各州和平和由是非常重要因它是分裂和叛乱障碍”。

了证明这汉密尔顿从反面列举了希腊和利些共和国例。

这些国他是这样进行描述“它们永远摇摆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极端连续不断革命”;那些“平静、幸福歇、瞬息光芒”绝多数都不是混乱短暂歇并且使我们感到惋惜和悲叹因黑暗可预见将已临近。

然而产生这样种悲惨状况根究竟是什么呢?汉密尔顿这段结尾用了这样句话进行阐释“政府弊病会使这些光辉才能和崇高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他们幸福土壤已得到应有歌颂”。

很明显汉密尔顿表达了这样种思即这样状况并不是由地理性因素或化性因素造成——这方面以上国无可置疑——而是由政治性因素即“政府弊病”而造成并且这政治性要素某方面甚至定着地理性与化性要素发挥。

这样结论背汉密尔顿无疑是针对美国表达着己见从地理性和化性因素角上说美国散发着这些国样甚至更加灿烂光芒可是这光芒能否持续能否使人备受鼓舞而不是产生哀叹定这国即将选择怎样政体与政府。

但起码这国不应再效仿希腊或者利这样“型”共和国这些国从根上定了要与“分裂和叛乱”伍无疑美国前景和人民幸福将消失这样国当。

然而这绝不味着美国将因选取“专制”取代“共和”作己国政体。

接下段汉密尔顿驳斥了那些“专制政治”拥护者因他们从出发反对“共和政体所有形式”并且从根上反对“公民由”原则认这是与社会秩序相质冲突。

汉密尔顿这里用世界上若干“由基础上建立起巨组织”存及欣欣向荣作己论据以反驳那些专制拥护者们“悲观诡辩”并信心满满宣称美国也将成这样“标志性建筑”进步使得这些诡辩更加不堪击。

然而很明显是倘若美国选取了共和政体却不能原有基础上(即传统型共和国)进行某种有效改进从而避免重蹈覆辙话那么对这些共和反对者驳斥将终失力量。

紧接着段汉密尔顿提及了共和国这些方面已有若干“改进”政体三权分立立法上人民代表与平衡制约以及司法法院、法官系统制。

汉密尔顿宣称这些制已使得定程上“共和政体优得以保留缺可以减少或避免”。

但是他似乎赞扬这些制认仅依靠这些还并不足以良改善“共和”政体是这些基础上汉密尔顿提出所探讨核心容——另外能够改进民治政府但却被当作“反对新宪法依据”原则扩这些制(即以上提到对共和政体改进)运行围或是州各方面或是几州结成邦。

以下部分汉密尔顿就者(即结成邦)展开了己论述

如有人紧接着提出这样疑问将不会让人感到惊奇这就是这样原则究竟什么会遭到诸多反对甚至因宪法涉及原则而使得整部宪法遭到抵制和置疑呢?汉密尔顿随段对作出了回应这是因历史上有伟人物曾宣称“实行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

那么显然如以判断依据类似美国这样庞国地理上将不合建立共和国格——这就与《邦党人集》贯穿全核心拥立“邦共和制与新宪法”相根抵触。

所以可以想见汉密尔顿以下幅将会集对展开论述以加批驳。

这些批驳论述可以认体上是从两角进行“现实性”与“理论性”。

汉密尔顿首先从现实性正反两方面驳斥了那些坚持认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论断人。

从正面看邦国无论外事所起到巨作用都早已是人所共知他这样写道“镇压乱保卫各州部平静以及增加各州对外力量和安全等反面用处实际上并不是种新见”已“得到实践”并受到“受人尊敬政论承认”;而从反面看汉密尔顿指出孟德斯鸠所认共和国其实远远美国任何州所以如对孟德斯鸠论断味刻坚持那么就味着将美国这新建立国和组成这国人民推到了危险悬崖边缘进行选择——“要么立刻投入君主政体怀抱要么把我们己分裂成许多相嫉妒、相冲突和xxx州成不断冲突不幸温床和普遍怜悯或藐视对象”。

这样种方案被汉密尔顿视“极其糊涂政策”那些隐约对方案表示支持人则被其视欲图占有因分裂而多出微不足道职位“没有才能把己影响扩到私人阴谋狭圈子”企图以可耻人欲望而葬送整美国和组成这国每公民幸福人。

接下也许这样问题便会被提出这就是究竟什么孟德斯鸠会做出这样论断认实行共和制则版图必定狭呢?奥斯特罗姆他著作《美国邦主义》提到了孟德斯鸠另外观孟德斯鸠认“如是共和国那么它易外力所摧毁;如是共和国那么它易部缺陷所毁灭”。

对这句话要做出定释——首先应当确定这论断所提到“共和国”无论都是针对单制而言。

所以孟德斯鸠似乎从想表达是这样种思实行单制共和国无论都难以避免由其性质所带根缺陷而终走向灭亡。

然而值得是那种使得它们走向灭亡原因却是不——共和国身力量弱而容易被国所控制或摧毁;而国则代表会议规模扩所不可避免带“寡头倾向”。

所以共和国灭亡可能终会体现国身消亡而共和国则体现其国性质将潜移默化发生改变终背离共和体制

所以从这义上讲共和国虽然终将难免厄运但其能够坚持共和体制而不会像共和国那样几乎是不可避免终与其相背离换而言共和国所面临问题是作“国”所面临普遍缺陷而并非共和体制所造成;但是国则恰恰相反。

我认孟德斯鸠是这义上下了“实行共和体制版图必须狭”这样论断

既然如那么是否孟德斯鸠共和体制理论真与美国现实状况(尤其是地理状况)格格不入呢?以下论述汉密尔顿明确指出以反对美国建立共和体制论调是难以成立因它几乎是有避开了这位伟人所坚持其他思想断取义妄图造成公众对某种错误印象因孟德斯鸠其他理论我们会发现对建立邦(邦)极端推崇。

接下汉密尔顿就详细列举了几段孟德斯鸠关这方面所进行论述

这些论述都是围绕着这样心进行由共和国所组成邦将部保持共和优势而外部兼有“君主国切优”。

所以孟德斯鸠认由邦能够通合增强实力以避免国固有缺陷所以恰恰是邦(邦)能够做到国部实行共和体制并且长远将其维持和发扬而并不是相反。

充分了到这先前对他那关“版图狭”论断固执坚持而欲图分裂美国论调就变得不攻破了。

这也就是汉密尔顿什么称他“量引用孟德斯鸠论述是合适因它们包括了赞成邦主要论据通俗易懂摘要并且定会有效地消除误用这部作品其他部分而有造成错误印象”。

二、邦和邦明确了邦(邦)和共和体制关系汉密尔顿向了基础上所涉及二问题。

众所周知独立战争到美国宪法颁布期美国所采用是“邦制”国结构形式可是美国宪法出台使得人们开始感觉到美国似乎即将选择告别这制或者至少是选择对这结构形式进行某种特殊改进。

那么这种改进是否必要是否吻合美国美国人民所要追寻幸福就将会作不可避免问题提出。

而以下幅便是汉密尔顿就这问题阐述了己观。

值得说明是起码汉密尔顿对“邦”和“邦”这两不概念从作出任何明确区分并且从行我们可以认他几乎是完全混淆了这样两概念3即认它们是没有区分义语。

但是汉密尔顿并非没有到这种区别他用了这样句话引领下面论述“邦和各州合并有种与其说确切毋宁说细微差别”并说“前者主要特征据说是限制其成员集体权力权威而不限制组成邦别成员权威”5。

他指出争论者强调邦国会不应干预政参政权平等等原则然而这些见却是“武断既没有原则也没有先例予以支持”实际其实存有量例外这并非“绝对原则”并且他指出如这些原则成真理普及将会导致“政府无法校正混乱和愚蠢无能”。

接下两然段汉密尔顿简要进行了论述支持己观。

首先他对邦共和国下了己定义他认“邦共和国就是‘些社会集合体’或者两或以上邦因合而成国。

”所以只要其成员保有定程上独立“虽然它会完全从邦总权力但事实上和理论上它仍然是几邦合或者是邦”6。

所以以这角看新宪法赋予美国各州以独立、重要主权完全合关“邦政府思想”。

接着汉密尔顿举出了吕西亚盟例这盟参政权并非是平等并且央也以任命官员方式干预着地方各组成城邦政但是这盟仍然得到了那些反对者所推崇那伟人物高赞扬——“如要我提供极邦共和国型那么这型就是吕西亚盟”。

所以回想涉及这问题汉密尔顿所言那种“与其说确切毋宁说细微差别”其实汉密尔顿当所表达是这样种思想——“邦”(邦)是作实行国共和体制优良种制而美国由新宪法所规定并即将实行国结构形式虽然与原有邦体制具有定差别但这种差别是“细微”是“非核心”部分并不因这样差别存而使得这种即将被美国所选择制背离邦政府思想恰相反这种制是作邦另外种表现形式而出现它将完全致邦思想灵魂。

释《邦党人集》九论断可参见《邦党人集》58《美国邦主义》二、四。

3例如其声称“我说是扩这些制运行围或者是州各方面或者是几洲结成邦。

者考虑事情直接有关”。

而我们知道这考虑事应当指是新宪法当所即将实行邦制。

另外根据奥斯特罗姆《美国邦主义》当论述孟德斯鸠所推崇实际上是种“邦”制(如我们承认这是两不概念话)但是汉密尔顿则毫无例外都析国政治制——《邦党人集》九称“邦”。

论述体现更加明显。

所以我几乎是毫不知晓什么奥斯特罗姆《美国邦主义》四当提出“汉密尔顿是有区别使用了‘邦共和国’(rrbl)、‘邦’(r)、‘邦’(rl)。

”即对国结构形式所采用是两分法单制和邦制。

但值得是这与麦迪逊《邦党人集》39所采用两分法并不致那麦迪逊似乎强调邦是种折单制和邦制复合制而并非“邦”义语。

5从这些论述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汉密尔顿实际所指乃是“邦”但其概都运用了“邦”词汇。

6汉密尔顿所使用“邦”词也是作“邦”义语出现但是却并不能够判定其分别使用“几邦合”与“邦”用何或许他是指前所提到——“孟德斯鸠反对般性各邦合”。

北京学法学院0级电子邮箱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