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长雷锋学校收费管理条例] 河沙管理条例
严格执行国和上级主管部门关收费方面政策和规定进步加强我校收费管理规办学行特制定如下条例。
条 收费依据。
、国教委、计委、财政部[996]0《义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费[997]5《湖南省义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国教委、计委、财政部[996]《普通高级学收费管理办法》、湘价费[997]5《湖南省普通高级学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3、国院纠风办、教育部国纠办发[00]0《关进步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见》。
、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00]3《关进步规学收费工作通知》。
5、国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湖南省价格管理条例》、湘价[003]7《湖南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6、湘价费[00]9《湖南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高学费 (标准上)。
3、籍课费 按规定目价格代收。
6、高毕业会考报名考费 标准见湘价费[00]9《湖南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9、高理科实验班报名考费 标准见省物价局湘价函[00]9件。
0、社会实践活动费 标准见省物价局湘价函[003] 35件。
、办学费 标准见湘价[003]7《湖南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当年省物价局收费件。
、学杂费 (标准上)。
、公寓制住宿费(标准上)。
(四)独立核算部门缴款按《学财制》有关规定执行。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财政专户管理金收缴与领拨必须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不得坐支或挪作它用。
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置帐外帐。
、认真落实央关治理学乱收费十项措施和湖南省关学收费九不准规定。
各类收费必须集总科统管理和核算严禁擅增加收费项目扩收费围提高收费标准。
各部门、处室、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学生班级、保健室、图馆等无权行设置收费项目。
3、各类收费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印制或监制合法票据。
严禁对外收费采用先开制收据、外购非正规收据、白纸条然凭以上单据兑换正规收据做法。
、各类收费必须按照财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学校指定济责任人(部门科室主任、科长、年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必须与学校签订济责任承诺。
若学校审并报物价部门批准擅收取款项学校视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并给予相应处罚。
5、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如发生重财事项应及如实向总科报告。
6、各类代收款项由财会室统管理先收支严禁相关部门处、室、馆、组、年级、班级直接坐支。
7、独立核算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申报收费票据行购买获取收人或实现利润按学校有关规定上缴。
8、违反条例学校将按照《雷锋学校财管理制》五二十条、二十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条例释权属学校总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