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路小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山路学领导干部廉洁律规定

了进步加强学校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共央、国院《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和市、区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教育局要结合校实际特制定规定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教育局党委、教育局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研究制订职责围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上便利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不准收取以下单位和人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对象;主管围下属单位和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人。

不准领导干部用公款配备人住宅电脑、传真机和支付住宅电脑上费用。

三、加强预算外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

金实现两00%管理要严禁帐外帐和金库。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招标制规定宗物品、办公用品律进入装备心公开招标。

四、凡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和30万元以上装修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和30万元装修项目主动接受议标监管。

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管理制、基建审计和工程质量终身责制。

五、严格执行公接待标准实行招待费财上单独列支制切实做到六定。

六、严格执行国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坚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行。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用干部实行民主测评和公示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风。

八、进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教育局定和布置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加强调研究群众排忧难。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认真处不履行责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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