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评论的分类问题 社会问题评论

摘要:社会评论是一种重要的理论文体,其分类可以从多个视角出发。

以其所针对的对象进行评论的作用和目的而论,主要可以区分为赞扬型、指斥型、引导启迪型、讨论型四种。

它们各有其特点和写作要求,分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评论 分类      社会评论是一种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社会事件特别是较为突出的或者说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社会倾向等进行分析、议论和评价的理论文体。

其分类可以从多个视角出发。

就涉及的内容而言,可以区分为政治评论、经济评论社会评论、军事评论、文化评论、体育评论等。

按照表现形式分,有社论、短评、述评、杂文、随笔等。

从传媒方式的角度进行区分,社会评论又有报刊言论、广播评论、电视评论、网络言论等。

以其所针对的对象进行评论的作用和目的而论,社会评论主要可以分为赞扬型、指斥型、引导启迪型、讨论型等不同类别。

以下就此分别作一简要讨论

赞扬社会评论   赞扬社会评论以褒奖先进性人物、事件或思想倾向为主,其实质在于宣扬社会正气,把握思想导向,宣传正面典型,这对于树立榜样力量,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这类评论应对评论对象进行多方面的具体叙述,以突出其真实性和典型性。

比如,2008年12月4日《人民日报》“人民论坛”发表署名为任江华的评论文章《红歌为什么能唱红?》。

文章指出:红歌会受到广泛欢迎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当代主流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一个民族需要凝聚力,一个国家需要蓬勃向上的精神,一个社会需要积极健康的价值观,红歌会正好体现出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共同的追求。

唱响红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打造软实力、凝聚民族力量,抒发爱国情怀、增强民族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就不仅肯定和赞扬了红歌会这一歌唱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它突出了红歌会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追求问题,而这也就恰当地把握住了我们这个时代应有的思想导向。

指斥社会评论   与赞扬社会评论相对应,指斥社会评论旨在揭示和批评社会中存在的落后的和错误的观念、行为与现象。

这类评论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对批评对象逐层深入分析,重在阐明和揭示其危害性和破坏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许多不良甚至腐朽的思想观念也在滋生和蔓延。

面对这种状况,社会评论必须承担起其激浊扬清的责任。

比如,2008年12月3日人民网“人民时评”栏目发表了李德民的文章《领导,您到拉斯维加斯到底考察什么?》。

该文讨论的是江西省新余市和浙江省温州市有些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培训、考察这一事件。

这两拨人有个共同去处就是都去过美国西部赌城拉斯维加斯。

由此,作者不禁要问:这些领导到赌城到底考察什么?培训什么?显然,这些人是在挥霍公款。

更可怕的事情是,类似于这样的考察并非只有新余、温州这两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出国旅游,但这一现象却还是屡禁不止,这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危害极大。

文章最后呼吁:“从新余到温州,到了下大力气根治公款出国种种乱象的时候啦!”   引导启迪社会评论   引导启迪社会评论重在明确自身的立场、观点和态度,实现引导舆论、吸引受众、统一思想、启迪思考的要求和作用。

一些报刊的社论、“编辑部文章”和“评论文章”往往就担负着这样的功能。

比如,2008年12月18日《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署名为本报评论员郭光东的旨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文章《面朝常识春暖花开》。

作者指出,当年扭转乾坤、改变中国命运的改革元勋们的理念观点并不高深,而无非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这样一些“常识”罢了。

在人类的公共生活里,最为珍贵的就是普通人的常识

改革开放的起步,得益于常识的回归;改革开放的历程,正是一步步找回常识的历程,三十年“中国奇迹”的形成就是常识的胜利。

而未来的改革之路,仍需回归常识,重新从常识出发。

而汇聚常识的渠道,就在于建立一个人人有话说的决议机制;这是公共生活里最大的常识

这样,每个中国人也就可以更加做一个幸福的人。

显然,这篇评论的观点和立场是鲜明的,同时,它还积极引导我们回顾和思索中国改革开放的既往道路和未来前景,给读者以很深的启迪

讨论社会评论   讨论社会评论旨在对引起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和现象发表不同看法。

认可差异,显然是现代社会一种进步的表现;但仅仅认可和表达差异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对讨论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剖析的基础上,此类评论所传达出的不同意见应更为科学、合理和正确。

比如,“文化大革命”后的一段时间内,“两个凡是”的口号仍然很有市场,这给中国思想界的解放带来了很大阻碍。

在胡耀邦的直接关注下,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经过多次修改的评论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指出:“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强调在实践里对于真理的认识,永远没有完结,就是承认我们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或最终完成,就是承认由于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我们的认识可能犯错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凡经实践证明是错误的或者不符合实际的东西,就应当改变,不应再坚持……林彪、‘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胡诌什么‘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

实践证明,他们所说的绝不是毛泽东的真理,而是他们冒充毛泽东思想的谬论。

”由于它的针对性和重要性,这篇讨论评论一经发表就引起了强烈关注。

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开展了全党范围内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从而廓清了是非,统一了认识,为中国社会发展新时期的到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作者单位:陈海艳,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刘杏,江西省萍乡市第七中学)   编校: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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