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拉力螺钉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部骨折

【关键词】 股骨粗隆部骨折

自1998年11月~2006年6月,我院用钢板拉力螺钉内固定治疗股骨粗隆部骨折48例。其中39例随访1~2年,余9例失去联系。此方法简单易操作,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获得随访的39例粗隆部骨折病例中,男28例,女11例。年龄17~81岁,其中17~20岁5例,21~59岁30例,60~81岁4例。急性损伤37例,其中高处坠落伤10例,跌伤5例,交通事故22例;2例为陈旧性损伤并内翻畸形。按照Evans标准分型:Ⅰ型6例,Ⅱ型15例,Ⅲ型11例,Ⅳ型7例。39例中仅3例需输血。

1.2 器材 本组病例以加压钢板松质骨拉力螺钉皮质螺钉作为内固定器材。在术前对照健侧X线片将加压钢板近端股骨粗隆外侧弧度预弯,近端3孔适当扩大,使松质骨拉力螺钉恰能通过。

1.3 手术方法 术前持续股骨髁上或胫骨结节骨牵引3~7天,术中患者仰卧患侧臀部垫高。粗隆及股骨干上段外侧切口。股外侧肌后缘切开、剥离后向前、内侧牵开,切开骨膜,其下钝性剥离即可显露股骨粗隆部骨折。于骨折近端股骨颈方向打入1枚克氏针以调整股骨颈的前倾角。牵引下调整骨折部位对位对线情况。先用螺钉固定游离的小转子骨块和内侧大骨折块,以恢复内侧骨皮质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于粗隆及股骨上段外侧放置钢板,于加压钢板近端3孔用直径3.5 mm斯氏针向股骨颈头方向钻孔,再用直径1.5 mm克氏针探测股骨颈内孔道方向和深度,以明确孔道在股骨颈内。孔道口皮质扩大口径至4.5 mm。分别旋入3枚松质骨拉力螺钉,长度80~95 mm。骨干部分分别钻孔予皮质螺钉固定。术中无需X线片监护或摄片。

2 结果。

Ⅰ型、Ⅱ型骨折患者术后均不需要外固定或牵引制动,Ⅲ 型、Ⅳ型骨折者术后应行皮牵引或“丁”字鞋制动3~4周,6周后部分负重功能锻炼。X线摄片复查均为骨性愈合。无死亡和感染病例发生;无钢板螺钉折断或退钉病例发生;陈旧性损伤经矫形内固定手术后,纠正了内翻成角畸形。髋关节伸屈活动度良好。疗效参照黄公怡疗效评价标准[1],本组优22例,良17例,效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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